銀行工作人員找到大邑縣一職業學院的成人高考辦副主任代某某,希望獲取學生信息,給學生辦理信用卡。2014年1月,代某某將3萬多條學生信息提供給銀行工作人員,事后收取5萬元好處費,后來有學生向公安機關報案。代某某于同年4月21日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犯罪的事實。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獲悉,大邑法院判決代某某犯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緩刑2年。大邑法院認為,代某某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應當依法處罰。代某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屬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大邑法 成都商報記者 王英占
更多精彩資訊>>>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爭產大戲頻頻上演,財富傳承
北京科銳子公司榮獲2022年度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