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被高空拋擲水泥塊砸傷
80名業主共同擔責賠39.5萬元
據新華社電 出生不久的女嬰小欣怡在小區曬太陽時,被高空拋擲的水泥塊砸傷,導致七級傷殘。事后小欣怡父母向小區內可能拋物并導致此次傷害事件的業主集體索賠。這起民事案件10日在武漢市漢陽區法院一審宣判,判決80名持有涉案樓棟住房的業主共賠償39.5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11月20日,出生46天的女嬰小欣怡在漢陽區世紀龍城小區11棟2號房樓下南側曬太陽,被高空拋擲的水泥塊砸傷。小欣怡受傷后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鑒定小欣怡殘疾程度目前評定為七級殘疾。法院依法認定小欣怡獲賠醫療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39.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小區11棟2單元2樓及以上1號、2號、3號房均有致害的可能和部分控制風險的能力,原告也主張被告按戶承擔責任,符合法律設定的初衷,因此被告應按持有房屋的數額承擔補償責任。部分被告主張事發時在上班、出差等不在場的抗辯,法院認為相關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其不可能是致害人,對其要求免除責任的主張均不予認可。還有部分房屋涉及出租的責任承擔問題,法院明確,被告業主可持相關證據向房屋實際使用人予以追償。
最終,漢陽區法院一審判決,每套住房業主應補償小欣怡4079元。因此,73名擁有涉案樓棟中一套住房的業主分別按此標準賠償,持有兩套住房的兩名被告分別補償8159元,持有3套住房的兩名被告則應賠償1.2萬多元。
更多精彩資訊>>>
猜你喜歡
廣東省推出第二批5項青年民
德國物價創近三十年新高 通
網聯平臺:春節假期前5天處
個人養老金制度加速崛起 金
安徽省新增上市公司數創歷史
爭產大戲頻頻上演,財富傳承
北京科銳子公司榮獲2022年度
女車主通過"團團車行"賣車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