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史耀可 通訊員 李鴻光)離婚僅3個月的柯穎(化名),因遭到前公公石輝(化名)在網上人身攻擊,將其起訴到法院。近日,靜安區法院判決石輝在陌陌群中向柯穎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柯穎原系石輝兒媳,在今年3月與丈夫離婚。6月,石輝在陌陌群內連續發布留言“蘇北惡女人”、“專騙男人錢財”等侮辱言論,并附有柯穎正面頭像照片。
6月中旬,柯穎以該群留言頁面打印件為證據向法院起訴。柯穎聲稱石輝發布惡意謠言及她的照片,使其名譽權受損,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刪除在網站中發表的不實言論及照片、在陌陌群中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法庭上,石輝承認涉案言論系其所發布,認為柯穎與其子三年婚姻,離婚時奪取其子大量財產,身為父親內心不平。
截至庭審終結,石輝發在陌陌群內的留言和照片已被刪除。法院認為,石輝言論純屬心中不滿,沒有指向“欺詐離婚財產”等證據,因而屬于人身攻擊,遂法院判決石輝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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