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排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惡意競標、強攬工程等突出問題,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印發《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專項檢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京建發〔2021〕347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表示將在全市開展工程建設行業招投標專項整治工作。
據悉,此次整治工作將持續到2022年6月底,整治項目包含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底全市已完成和正在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本次整治工作的檢查重點是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建設單位、代建機構、施工單位等各方主體及招標投標監管部門。
記者了解到,此次專項整治主要圍繞以下四個方面展開:一是,投標人串通投標、以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掛靠或借用資質投標等惡意競標行為。二是,投標人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轉讓中標項目等強攬工程行為。三是,建設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發包行為。四是,施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轉包、分包行為。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結合自己工作實際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及時開展整治工作。市區兩級監管部門要與項目單位形成三級聯動,推動專項檢查深入開展。同時強調,要將政策宣傳、法規培訓、警示教育貫穿檢查整治工作的全過程,提升招標投標人員、招標投標監管人員以及廣大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廉政風險防控意識。(記者 盧揚 榮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