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網友的男子僅被行政拘留5天,而見義勇為救人的大學生小涂,卻因救人過程中致實施猥褻的男子受傷,遭到警方刑事拘留14天。7月16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警方亦撤銷該案,小涂被無罪釋放,不會留下案底。南山警方表示將幫助小涂申請見義勇為獎勵,還呼吁深圳的企業錄用小涂。同時小涂亦不用承擔傷者的醫藥費用。
對于本次事件,最終的結果是皆大歡喜、振奮人心的,檢方最終作出不予批捕的正確決定、將小涂無罪釋放、幫助小涂申請見義勇為的獎勵,這一系列的動作彰顯檢方為民主持公道的“天職”,將日益沉淪的社會誠信從懸崖谷底拉了一把,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公平與正義,給敢于見義勇為的“英雄”喝下一碗“暖心湯”,為匯聚了社會主義正能量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值得肯定。
但不少網友對于本次事件仍有很多質疑。比如,涂某雖然最終被無罪釋放,但其被警方行拘14天這一數字與猥褻者被拘留5天這一數字PK,猥褻行為似乎比見義勇為的行為“犯罪”更輕?又比如,涂某的母親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遭遇警方多次詢問他們能賠多少錢。案發后,警方遲遲未對猥褻者進行處理卻一味要追究見義勇為者的責任,其中是否有不可見人的“貓膩?
對此警方解釋稱,根據相關的筆錄顯示,涂某某承認在案發現場曾踢了宋某并有將宋某踢傷的想法。警方認為助人為樂是好事,但是從此案的案情來看,涂某某的行為存在“過度”的嫌疑,因此對其予以刑事拘留。但警方為何置現場當事人女網友和涂某某的口供不顧,堅定認定見義勇為者反應過度?
俗話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想以權謀私、顛倒黑白、是非不分的行徑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雖然本案最終以釋放見義勇為的涂某某,得到廣大群眾好評的結果告終,但警方應對自己的某些行為警醒,低效的辦案速度和“欠缺考慮”的結案方式應成為整治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