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1 公車購置費
稅務總局去年購車費20067萬元
51部門列出公車購置費,合計達77612萬元;多部門列出購車數量
95個部門中,51個部門列出了公車購置費開支,合計達77612.26萬元。
其中,6個部門系在沒有預算的前提下發生了購置費:三峽辦5.72萬元,交通運輸部124.67萬元,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39.72萬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31.26萬元,中醫院管理局18萬元,僑聯2.39萬元。
對于這些超預算發生的購車費用,有的部門列明了原因,如僑聯為“主要是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撥入公務用車1輛所支付的車輛購置稅”;有的部門則只簡要公布了金額,未提及原因,如三峽辦。
多個部門列出去年購車數量,垂直管理等部門偏多。如海關總署,去年購車798輛,至年底,海關總署機關、廣東分署、天津、上海特派辦、48個直屬海關單位、600多個隸屬海關和辦事處公務用車保有量達10958輛,海關總署解釋稱“海關實行垂直管理,下轄機構多,監管區域大,大多機構設在沿海、沿邊等邊境地區,點多、線長、面廣”。
稅務總局去年發生了20067.1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購置公務用車1621輛,稅務總局稱:“主要用于國稅系統報廢車輛更新”。
央行去年也發生了公務用車購置費13021.27萬元,并解釋稱:“人民銀行系統各級單位共對達到報廢條件的861輛公務用車實施處置并部分更新公務用車550輛。”
除了因工作用途需要的特殊車輛,如急救車,各部門的購車費用多在20萬元上下。交通運輸部就列出了單車購置費用,每輛16.8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