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輪中央巡視現已進入收尾階段。昨日,5個中央巡視組通報了在河南、遼寧、甘肅、復旦大學、中糧集團發現的問題,河南、遼寧、甘肅三省被指出領導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7月8日新京報)
工程項目,向來都是腐敗的高發區。其主要原因是,工程項目鏈條太長,涉及立項、招標、投資、建設和管理等諸多環節,每個環節都存在著權力尋租的空間。工程腐敗案最多發生的環節是招投標和工程建設。
工程招投標,從方式上說,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議標等幾種方式,雖然各種方式有不同的適用范圍,但有些工程總會存在著可左可右的情況,于是這也就給人為操作留下了空間。同時,領導若想指定讓某單位中標的話,還從技術要求、資質要求、投標單位門檻設定、最高限價確定等方面入手設定與某單位相符的條件,這就是所謂工程招投標上的“蘿卜坑”。
工程建設中,需要若干的建筑材料和勞動力。即使,某領導沒有插手工程的招投標,也有插手工程建設的機會,那就是要求建設方必須用自己制定的材料或者建筑隊。總之,工程項目的每個環節都充斥著權錢交易的魅影。
領導插手工程項目的直接后果破壞社會公平、提高中標單位和建設單位的工程成本。中標單位和建設單位因行賄和高價材料等原因多付出的成本,一定會從工程賬結算方找回來,那就是提高投標價格。由此,可能造成政府付的工程項目款,僅有少部分花在工程建設上,更多的錢進入了各個環節伸貪腐之手的領導的腰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