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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證監會起草了《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特定短線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6個月內將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買入后又賣出,或者賣出后又買入的行為。《規定》主要包括特定短線交易制度適用主體范圍、特定投資者持有證券計算標準、特定短線交易制度適用證券范圍等9方面內容。《規定》的出臺將有利于規范特定投資者短線交易監管,提升交易便利性。(趙展慧)( 023年08月07日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