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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經濟報 記者 杜美麗 通訊員 葉松偉 李銀平
為加快推進涉林重點案件聯合辦公機制,有效形成優勢互補、合作聯動的“林長+法院院長”協作格局,全力推動林長制高效運行,為保護好林業、濕地及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提供強有力的工作抓手。近日,襄城縣印發了《關于建立“林長+法院院長”機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這標志著襄城縣自然資源局與縣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林長+法院院長”聯動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據悉,襄城縣自然資源局和縣法院雙方就銜接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具體流程等逐類進行分析研判,達成了共識??h自然資源局局長柴旭勝表示,做好“林長+法院院長”機制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完善制度,為協作機制建立和落實提供有力保障,推深做實“林長+法院院長”工作機制。二是要強化履職擔當,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嚴格執法,努力開創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生態保護新局面。三是要凝聚工作合力,做到協同協作、及時會商、形成保護合力,加快把信息共享、線索互移、協作調查、技術支持等協作機制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四是要強化宣傳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整合宣傳資源,凝聚社會共識,營造愛綠護綠、保護林業生態的良好氛圍。五是要拓展協作空間,從案件處罰上、生態修復上、堵塞漏洞上一起發力,推動協作共治機制走深走實,切實轉化為治理效能。
縣法院副院長唐國建表示,縣法院將繼續從林業行政執法與生態司法聯合執法、破壞林業資源違法犯罪案件生態修復、案件辦理、林長履職及部門銜接等運行機制等方面進行深入探討研究,明確職責,進一步深化“林長+法院院長”模式,建立襄城縣林業生態環境資源大保護多元共治協作機制,健全完善“行政處罰+刑事打擊+民事賠償+生態修復”機制,優化辦案協作、線索移送、訴訟銜接、生態修復、信息互通機制,以司法監督護航林長制工作落實落細,為打造“綠色、透明、閃亮、精美”的襄城縣提供林業生態安全司法護航。
“林長+法院院長”機制的形成,對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生態資源管理、生態修復等工作將發揮重要作用,同時該機制的落地見效,對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司法機制建設,服務林草濕地、野生動植物等生態資源保護,推動林業行政執法與環境司法(生態司法)銜接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