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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經濟報 首席評論員 溫獻偉
中秋佳節將至,茅臺官方出品的兩款“茅臺月餅”被炒得火熱。不少黃牛紛紛加入倒賣這兩款月餅禮盒的行列。原價318元的茅臺流心月餅禮盒被加價到五六百元,有的叫價高達658元。對于倒賣現象,出品方茅臺國際大酒店工作人員表示:“我們也沒有辦法。”
茅臺作為享譽全國乃至全球的知名品牌,長久以來,頭戴他人難以企及的品牌光環。因此,不難看出,茅臺月餅之所以遭遇市場爆炒,無非是“茅臺+月餅”的配置組合成為關鍵因素,雖然兩款月餅產品中并不含有茅臺酒。其實,茅臺玩跨界已經不是第一次。2021年,該酒店定價1688元的茅臺咖啡口味月餅也曾引發熱議和追捧;今年5月,茅臺和蒙牛聯合出品茅臺冰淇淋,一上市瞬間又成了“網紅”。可見,對于茅臺官方而言,跨界產品只要和“茅臺”二字掛鉤,就立刻成為市場的“香餑餑”。但在筆者看來,歸根結底這并不是產品本身“高大上”,而是茅臺品牌溢價效應在起決定作用。
從這個角度來說,出品方表示“我們也沒有辦法”,看似也很無奈,情有可原。不過,簡單一句回應,并不能讓茅臺官方置身事外。首先,出品方有不合理的概念炒作之嫌。因為兩款產品都不含有茅臺酒,但美其名曰“茅臺月餅”。這種“自我貼金”營銷宣傳值得商榷。其次,為遏制天價月餅,倡導綠色節儉風尚,近年來,政府三令五申,屢屢加以制止。尤其今年,根據最新規定,單價超過500元的月餅產品已經被正式納入監管。在此背景下,盡管“茅臺月餅”官方售價300多元一盒,并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但在此敏感時期,出品方應該能夠想象和預見,自帶“光環”的產品很容易成為黃牛圍獵和炒作的對象,以此輕易打破政府部門設置的價格限制。
故此,筆者認為,知名企業當然可以玩跨界,但在轉型升級過程中,品牌和產品拓展應該遵循審慎原則,應該將社會效應與企業效應并重起來,等量齊觀。換言之,黃牛固然應該嚴厲打擊,然而知名企業玩跨界,在追求利益的同時,也應在引領時代風尚、倡樹社會責任方面起到榜樣和表率作用。否則,即便你是“無心之舉”,也難免被輿論和公眾解讀為“有意為之”,倘如此,豈不是“賺了吆喝,賠了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