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洛陽市委組織部獲悉,12月13日洛陽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村干部工作報酬激勵擔當作為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自2022年1月1日起進一步提升村干部收入水平,激勵廣大村干部在鄉村振興一線擔當作為、干事創業。
根據該《意見》,村干部工作報酬實行“基本報酬+業績考核獎勵報酬+發展村集體經濟獎勵報酬+其他報酬”的方式發放。《意見》執行后,參照2020年度全市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測算,全市村黨組織書記工作報酬平均達到3580元/月,較目前提升65.5%,其他村干部也將相應提升,對發展村集體經濟貢獻突出的村干部還將另行發放獎勵報酬,實現待遇普遍提高。
其中,在基本報酬方面,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按照不低于所在縣區上年度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標準核定,村黨組織副書記、村委會副主任基本報酬達到村黨組織書記標準的80%,其他“兩委”成員基本報酬達到村黨組織書記標準的60%,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此標準上適當提高。村干部基本報酬以縣區為單位隨當地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同步提高,每年初核定1次。各縣區根據實際按照不低于20%的標準提高“一肩挑”和交叉任職人員基本報酬,對提高的部分設置專項考核指標,年度考核合格后發放。
在業績考核獎勵報酬上,業績考核獎勵報酬在基本報酬之外單獨發放,標準一般為基本報酬的10%至40%。各縣區、各鄉鎮結合本區域實際,落實差異化發展要求,“一村一策”精準制定村干部業績考核評價辦法,“分級分檔”設置獎勵標準,考核結果作為業績考核獎勵報酬發放的依據,加大優秀人員獎勵力度,明確負向激勵措施,真正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在村集體經濟獎勵報酬方面,支持縣區積極開展村干部收入與集體經濟收入掛鉤工作,對村集體經濟年度經營性純收入10萬元以上的村,從凈增量中拿出一定比例獎勵貢獻突出的黨員干部,具體獎勵對象、標準和比例由各縣區制定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定獎勵額度上限,經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和“四議兩公開”程序確定。
在其他報酬方面,各縣區、各鄉鎮可根據村干部任職年限、學歷層次、專業技術水平和工作成效等,適當發放相應補貼性報酬。對被授予市級及以上基層黨建示范村、鄉村建設“示范村”和“精品村”的,村“兩委”干部工作報酬可適當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