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完善重污染天氣差異化精準管控措施、推行“無打擾”執法監管……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穩住經濟大盤重大決策部署,許昌市生態環境部門日前制定印發《關于服務企業綠色發展 支持重大項目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服務,轉變管理方式,創新監督執法方式,服務許昌市企業綠色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
《措施》指出,在優化環評審批方面,加強“三線一單”實施運用,做好重大項目前期論證;有序推進開發區放權賦能,賦予條件成熟的開發區市級非輻射類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排污許可證核發權限(“兩高一危”除外),助力園區項目建設和高質量發展;對不涉及環境敏感區的水利、基礎設施、交通等項目,以及位于市級以上產業園區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項目等65類項目,實施環評文件告知承諾制審批,審批時間從法定30天減少到2天;對等級公路、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位于市級以上產業園區內同一行業類型且編制報告表的項目,實施環評打捆審批,一次辦結、統一批復;建立健全省、市重點項目及“三個一批”項目服務保障機制,制定發放《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單》,做好業務指導和環保要素保障,助力項目順利開工建設。
同時,在轉變管理方式方面,加強碳排放交易政策法規宣講,指導企業參加碳排放交易,促進企業綠色轉型;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資金支持項目儲備庫,持續開展送政策、送標準、送技術、送法律、送服務等“五送”服務活動,大力支持企業綠色化改造;修訂完善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清單,持續推進重點行業績效分級管理,不斷優化大宗物料運輸企業門禁系統管理,培育推動企業“梯度達標”,促進行業治理水平整體升級;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動態更新機制,實施更加精準的差異化管控,促進企業環境績效水平整體提升。
《措施》還對監督執法方式進行了明確。推行“無打擾”執法監管,采取“非現場”監測、“非接觸”執法、“信息化”遠程監管等方式,提高生態環境監管智能化精準化水平;堅持審慎處罰和“無過錯無危害不處罰”原則,落實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免予處罰事項清單,全力落實惠企紓困措施。
來源:許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