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銀保監會發布新修訂的《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哪些?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共分六章,分別為:總則、準備金的種類及評估方法、內控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共四十二條。《辦法》相比《試行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六方面:一是將非壽險準備金評估規則與會計準則、償二代監管制度協調一致;二是總結提煉準備金監管的實踐經驗,將《試行辦法》配套規范性文件中關于準備金監管的相關制度進行了梳理,集中體現在《辦法》中;三是增加內控管理規定,督促保險公司完善準備金工作相關制度,其中規定,保險公司應建立并完善準備金評估信息系統,以保證準備金的評估流程被完整地記錄、保存,同時,保險公司應建立分支機構的準備金評估或分攤機制,不得違規調整分支機構的準備金;四是增加監督管理規定;五是增加法律責任規定,依據《保險法》對準備金相關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明確;六是刪除《試行辦法》中的準備金報告章節,作為細則另行發布。(記者 陳婷婷 實習記者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