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銀保監會對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安財險)編制、提供虛假報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4月17日至26日,永安財險審計中心對公司2018年度關聯交易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發現永安財險存在1827筆未識別保險業務關聯交易,保費收入金額416.9萬元,業務范圍涉及車險管理部、人身險管理部等部門。2019年8月14日,永安財險向中國銀保監會上報了《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工作的自查報告》(永保字〔2019〕626號),報告中未如實反映該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條,對永安財險罰款20萬元;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當事人上官宗科、鄭瑞娟分別警告并罰款2萬元,對王曉飛、鐘鵬分別警告并罰款1萬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決定書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