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河南銀保監局洛陽分局發布行政處罰通告: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河南洛陽中心支公司因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等違規被罰款21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處罰。
據洛銀保監罰決字〔2021〕8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河南洛陽中心支公司編制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違法違規,洛陽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條。對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河南洛陽中心支公司罰款21萬元;對雷虹給予警告,罰款1萬元;對馬春青給予警告,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