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河南銀保監局商丘分局發布行政處罰通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利益違規被罰款21萬元,該行相關責任人被警告并罰款。
商銀保監罰決字〔2021〕1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利益違規,商丘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第一百六十一條,對其作出罰款21萬元的行政處罰。
商銀保監罰決字〔2021〕2號處罰公開表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宋士中對該公司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外的利益的行為負領導責任,商丘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其作出警告,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河南銀保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