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下文簡稱“河南銀保監局”)發布處罰通報,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延津支公司(下文簡稱“永安財險延津支公司”)被罰款34萬元,該公司一名責任人被罰款6萬元。

河南銀保監局新鄉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新銀保監罰決字〔2020〕14號)顯示,王建博是永安財產保險延津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永安財險延津支公司的違法違規事實為“編制虛假投保資料”,新鄉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條,對永安財險延津支公司處以罰款34萬元。

河南銀保監局新鄉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新銀保監罰決字〔2020〕15號)顯示,永安財產保險新鄉中支的秦軍彥,對永安財產保險延津支公司編制虛假投保資料負有責任,新鄉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對秦軍彥處以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

來源:河南銀保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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