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提出的債轉股與“投貸聯動”概念類似,本質上是銀行實施混業經營的一輪新的嘗試。其背后的邏輯,是在經濟下行周期商業銀行對涉足股權投資的向往。
張連起
作為上世紀末中國為國企脫困的“三支箭”之一,債轉股在當前不良資產急升的背景下重新“披掛上陣”。時隔17年,政府領導人在數個重要場合公開提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時表示:“要堅定不移地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而且也可以通過市場化債轉股的方式來逐步降低企業的杠桿率。”
同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債轉股工作目前正在研究,還需要進行一系列制度設計、政策準備才能推開。
消息傳出,市場喧嘩。不少企業翹首以盼,股市更視作重大利好。
目前,去產能、去杠桿、去庫存、降成本、補短板任務艱巨。在經濟下行期,企業債務高企,銀行不良貸款率上升,潛在債務風險必須嚴加防范、及時化解。債轉股便是企業債務重組諸多方式中的一種。通過債權轉股權,商業銀行可力爭恢復貸款對象的盈利能力,改善其財務健康狀況,盡可能保全銀行的資產;而負債企業在財務壓力緩解后,經營有望改善。
歷史經驗與教訓都要牢記
不過,債轉股并非萬能藥。
債轉股必須遵循市場化原則,這一方面意味著債轉股本身必須尊重市場主體意愿,不能搞“拉郎配”,債轉股定價應基于資產質量,不能成為變相逃廢債務;另一方面也意味著債轉股之后,新股東應當名副其實,而多元股權結構必須促成公司良治。產業整合、企業生死,本有其必然性。該當破產退出的企業,不能靠債轉股打“強心針”,銀行壞賬也不可能全靠債轉股點石成金。若濫用債轉股,只能延遲風險暴露,不良貸款變為不良股權最終仍將是損失。
按照常理,債轉股的預期回收率僅高于破產。無論對銀行還是企業來說,它都是一劑難以下咽的苦藥。對于被處置企業而言,需以出讓控制權為代價,換取重生;對債權人而言,如何選擇可轉股企業,如何確保股權資產不引發更大負債,也是考驗。
時下不少人欲爭分債轉股這杯羹,其實源于誤解,以為這是一次“免費的午餐”。“市場化”將是此輪債轉股與上世紀90年代末債轉股的最大不同。
上一輪債轉股實施過程中,四大資產管理公司(AMC,俗稱“壞賬銀行”)陸續成立,從商業銀行手中接入不良資產后,按照國家經貿委推薦的債轉股企業名單,同企業談判再確定具體轉股方案。當時設定的存續期是10年,意味著10年內需完成轉股和退出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