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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報道7月4日訊:頭盔,對摩托車、電動車騎乘人員來說,相當于機動車駕駛員所系的安全帶,是發生緊急情況后的一道重要安全防線。
今年6月中旬,我市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提升行動啟動。為讓行動取得實效,此次行動有新的突破:公安部門深化科技應用,騎乘人員需要現場手機掃碼確定未佩戴安全頭盔次數,發現第二次未佩戴的,就要身著紅馬甲、持小黃旗在路口參與“我來當交警”活動。
活動開展半個多月以來,已經初見成效。絕大多數群眾都能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只有個別群眾未佩戴安全頭盔。個別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掃碼多顯示的也是一次記錄,2次及以上的不多。
在我市的數十個路口、路段,均有交警執勤,專門對騎乘人員未佩戴頭盔情況進行勸導和查糾。發現有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交警會讓其進行掃碼,然后根據顯示的掃碼次數對群眾進行警告處理或讓其參與“我來當交警”活動。
同時,焦作交警還在警車和警用摩托上安裝宣傳條幅和小喇叭,巡邏或處警時展開宣傳。
不斷優化勤務模式,在高峰期和平峰期安排警力進行勸導查處;安排民警不斷進入轄區企業、單位,了解員工騎乘電動自行車上下班情況,通過企業、單位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監管,讓每一名員工都自覺佩戴頭盔,使騎乘佩戴頭盔理念深入人心。
焦作交警部門還將持續多措并舉,加大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提升行動的工作力度,讓佩戴安全頭盔成為市民的文明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