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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道路安全管控、凈化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有效防范化解春季道路突出風險隱患,遏制酒后駕駛、醉酒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鄭州交警在3月3日至3月5日連續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春季守護行動”,為人們安全出行保駕護航。
鄭州交警五支隊
行動中,交警五支隊結合轄區規律特點,設置臨時檢查點,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嚴格盤查過往車輛,嚴查酒駕醉駕、無證駕駛、“三超一疲勞”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1、3月3日23時16分許,李某駕駛車牌號為豫A*****小型轎車沿江山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江山路綠源路北400米處時,被交警五支隊執勤民警查獲。現場對李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呼出氣體酒精含量為60mg /100ml,李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2、3月4日23時25分許,王某某駕駛車牌號為豫F*****小型普通客車沿中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中州大道與連霍高速交叉口向南500米處時,被交警五支隊執勤民警查獲。現場對王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呼出氣體酒精含量為71mg /100ml,王某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此次酒駕夜查行動共查處41起酒駕違法,其中1起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違法。
鄭州交警十三支隊
交警十三支隊針對渣土車運輸的特點,對渣土車各類交通違法進行查處,主要區域和路段,對上路行駛的渣土運輸車 “逢車必查”,重點整治渣土車在運輸過程中闖紅燈、闖禁行、超限超載等違規行為。近期,共查處各類違法行為651起,其中重型貨車闖紅燈21起。
3月4日晚,交警十三支隊民警在文化路與宏明西路交叉口巡邏時,發現一起渣土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立即將其查獲,對司機進行記6分的處罰, 罰款200元的處罰,并告誡司機一定要注意看好信號燈,安全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