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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車速很快,雖然允許變更車道,但變更車道時一定要在保證安全、不干擾其它車輛正常行駛時才能變更車道,否則很容易發生事故,輕則造成車輛受損、財產損失,重則造成人員受傷、甚至危機個人或他人生命安全。尤其是錯過下站口、匝道口或者服務區入口等情況,行駛在超車道時,強行變道更易引發交通事故。
2023年3月2日19時15分,鄭州交警高速二支隊二大隊教導員付珂、民警張迎軍接到支隊指揮室警情,在鄭欒高速鄭州南服務區附近發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發現是三車事故,兩輛小型客車分別停在道路兩旁,一輛輕型貨車側翻在路中央,車上的貨物軸承散落一地,道路已經無法通行。
教導員付珂立即指揮現場民警和路政人員疏導交通,通過鄭州南服務區分流車輛,而后迅速勘察現場,詢問三方駕駛員。一小型客車的駕駛員說:“我時速80,正常行駛時被后邊車輛撞上了”;中間側翻的輕貨駕駛員說:“前方車輛急停在了路中央,我就邊剎車邊急打方向盤,掃到了前車,同時車輛側翻時撞了后車”;另一小型轎車駕駛員說:“我正常行駛,看到前方小型客車停在了路中央,然后輕貨急變向撞了我的車”。
從三方講述看,各執一詞,無法認定責任。教導員付珂采取果斷措施,查看了三方的行車記錄儀后發現了事故真相。原來前方小型客車因錯過了鄭州南服務區入口,緊急從超車道強行變道右轉,致車身橫在了行車道上,導致事故發生。這本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結果在未保證安全、干擾后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強行變更,造成了三車受損、貨物散落,所幸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影響了正常的交通同行秩序,更重要的是個人要付出財產損失的代價。
鄭州交警溫馨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千萬不要隨意變更車道、不要緊急剎車,更不能倒車!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著想,即使錯過出口也要繼續行駛到下一出口再駛出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