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1個月
當庭流下悔恨的淚
去年10月22日,陳某領取了血檢報告,上面顯示陳某駕車時血液乙醇濃度為107.2 mg/100ml。去年11月27日,陳某被取保候審。
今年3月10日,大邑檢察院聯合縣法院到該縣交警大隊的道路交通事故法庭開庭,就陳某危險駕駛一案進行公開審理。庭審現場,陳某面對自己的父母和即將 臨盆的妻子,當庭流下悔恨的淚。后法官當庭宣判,陳某行為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構成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1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宣判后,陳某當庭 表示不上訴,并表示愿意早點服刑出來好照顧即將臨盆的老婆。
前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來到陳某家中,陳父稱現在兒媳婦即將臨盆,陳母也有病在身,這件事對家庭影響已經很大了,沒有接受采訪。
承辦檢察官表示,此案中,陳某抱著僥幸心理,以為國慶期間不會有交警檢查才駕車送朋友,所以他告誡廣大司機朋友喝酒千萬不要開車,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