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金融行業的嚴監管仍在持續。據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15日,當月銀保監會官網已發布罰單296張(因罰單開出與發布時間不一致,以發布時間為口徑)。總體來看,在銀行機構收到的罰單中,貸款業務違規問題仍較為集中,其中不乏百萬級罰單。同時,對于機構從業人員的監管也在從嚴,多人受到禁業處罰。
大額罰單多涉及貸款違規
近日,大連銀保監局連續發布16張罰單,多涉及貸款業務違規。其中,某股份制銀行大連分行收到9張罰單,被處以罰款合計290萬元。
從其存在的違規行為來看,包括貸款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流入房地產領域;個人貸款業務內控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用途管控不嚴格,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業務“三查”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回流借款人;未有效識別集團客戶并納入統一授信管理;授信業務“三查”執行不嚴格,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形成案件損失;漏報案件信息等。
總體來看,在8月銀行機構罰單中,貸款業務違規仍較為集中。據不完全統計,在各地銀保監局發布的超90張罰單中,涉及貸款業務違規的超30張,包括國有銀行、股份行、城商行、村鎮銀行等均有涉及。
從處罰金額來看,8月涉及貸款業務違規的金融機構罰單中,不乏百萬級罰單。如湖北仙桃農村商業銀行、廣州銀行深圳分行、北大方正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等,處罰金額均超過100萬元,分別為235萬元、120萬元、150萬元。
此外,國家開發銀行深圳市分行、杭州銀行深圳分行、廣東云浮農村商業銀行、莊河匯通村鎮銀行、長春農村商業銀行大連普灣新區支行、大連保稅區珠江村鎮銀行等多家銀行亦因相關違規受到處罰。
值得留意的是,從相關機構罰單來看,除對貸款用途審查不盡職,信貸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向不具備貸款主體資格的借款人發放貸款掩蓋風險;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外,違規“輸血”房地產仍是部分機構“踩雷”的主要原因。
如湖北仙桃農村商業銀行“個人消費貸、經營貸違規流入房地產”;廣州銀行深圳分行“違規發放個人貸款,違規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某股份制銀行武漢分行“貸后管理不盡職,個人經營貸被挪用于歸還商用房貸款”等。
多名責任人受到禁業處罰
在分析人士看來,金融機構涉房貸款業務違規,主要是由于存在套利空間,同時金融機構內部存在監管短板或盲區。其中,資金涉房業務違規,容易滋生局部金融風險,削弱宏觀調控政策效果,并損害區域經濟中長期發展潛力。
另一方面,從消費者的反饋來看,貸款業務也是投訴的“重災區”。據銀保監會數據,2022年第一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中,涉及個人貸款業務投訴24947件,占投訴總量的32.9%。在涉及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3277件,占投訴總量的16.2%;在涉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3311件,占投訴總量的11.3%;在涉及外資法人銀行的投訴中,個人貸款業務投訴61件,占投訴總量的17.7%。
對此,金融行業監管持續從嚴。據畢馬威統計數據,2022年上半年,人民銀行及銀保監會向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支付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共開出數據罰單685張,罰款金額3為6.2億元,涉及383家機構。
除機構處罰外,從業人員同樣受到嚴監管。個人處罰中所涉及的行政處罰主要為警告、罰款、撤銷任職資格、禁止從業。而今年以來,已有多人受到禁業處罰。
以8月發布罰單為例,某國有銀行深圳市分行4人因對該行風險管理部履職不到位,超權限辦理出口雙保理和融信達業務,貿易融資業務“三查”不盡職,回流型保理、隱蔽型保理產品內部制度、研發程序不審慎,貿易融資業務規模超過總行管控等行為承擔直接責任,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同時,還有1人被警告及取消高管任職資格三年。
廣東云浮農村商業銀行、某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也分別有2位責任人受到禁業處罰,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3年-6年。(記者吉雪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