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發布3則處罰信息。
其中,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15號)顯示,由于“重大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審批、報告;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和股票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吉安監管分局對青原廬陵村鎮銀行作出罰款5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圖源: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
此外,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16號)顯示,由于“對青原廬陵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后管理不到位,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和股票市場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吉安監管分局對責任人李良誠作出警告。
圖源: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
另外,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吉銀保監罰決字〔2022〕17號)顯示,由于“對青原廬陵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審批、報告的違法行為負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的有關規定,吉安監管分局對責任人鄧鵬作出警告。
圖源:銀保監會江西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