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銀保監會官網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鎮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等4項案由被罰130萬元。
具體違法違規行為如下:
一、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二、向不符合條件的貸款辦理借新還舊,掩蓋資產質量;
三、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
四、以自有資金替客戶歸還不良貸款。
時任鎮雄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主任,潘洋崇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中前三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
中國銀保監會昭通監管分局于6月28日作出上述行政處罰,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圖源:銀保監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