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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晚間,浙江尖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尖峰集團,600668.SH)公告,國家藥監局于8月18日發布關于14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藥業生產的鹽酸奧洛他定滴眼液(批號:211206)裝量檢驗不符合規定。
截至目前,該批號產品未銷售部分共計1405瓶已全數被召回;同時,根據對該批號產品已使用地區的監測,未收到相關不良反饋。公司已責成尖峰藥業認真調查整改。
2022年度,尖峰藥業該產品的銷售收入為2542.13萬元,占公司2022年度營業收入的0.71%;此次事件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