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寧德時代(300750.SZ)收報470.65元,漲幅4.13%,總市值11495.69億元。
昨晚,寧德時代發布關于對控股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公告。2023年1月28日,寧德時代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對控股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18日,公司分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及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控股子公司在印度尼西亞投資建設動力電池產業鏈項目的議案》,公司擬由合并報表范圍控股子公司寧波普勤時代有限公司(簡稱“寧波普勤時代”)與合作方在印度尼西亞投資建設動力電池產業鏈項目,截至董事會召開日已確定的投資總金額不超過59.68億美元或等值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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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上述印度尼西亞動力電池產業鏈項目的順利實施,根據項目進度及資金需求,寧波普勤時代擬通過股東同比例向其增資籌集資金256,666.67萬元人民幣,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寧波邦普時代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寧波邦普時代”)持有其60%股權,需增資154,000.00萬元人民幣;寧波力勤新能源有限公司(簡稱“寧波力勤”)持有其30%股權,需增資77,000.00萬元人民幣;公司控股股東廈門瑞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廈門瑞庭”)持有其10%股權,需增資25,666.67萬元人民幣。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廈門瑞庭為公司關聯法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寧波邦普時代本次與廈門瑞庭共同向寧波普勤時代增資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投資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寧德時代公告稱,以上增資采用現金方式出資,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寧波邦普時代出資資金來源于自有或自籌資金。本次增資金額全部計入寧波普勤時代注冊資本,各股東均以同等對價以現金方式同比例增資,交易定價公允。本次增資前后,寧波普勤時代股東持股比例不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
寧波邦普時代(甲方)、寧波力勤(乙方)及廈門瑞庭(丙方)已于2023年1月29日簽署了《寧波普勤時代有限公司增資協議》,主要內容如下:增資標的公司即寧波普勤時代此次共增資256,666.67萬元人民幣,增資后的注冊資本為266,666.67萬元人民幣。甲方增資154,000.00萬元人民幣,乙方增資77,000.00萬元人民幣,丙方增資25,666.67萬元人民幣。各方應于收到寧波普勤時代發出的出資通知書起5個工作日內實繳出資,任一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出資義務則視為放棄增資,且其他股東有權代替出資并獲得相應股權或各股東按實繳金額比例享有股東權益和權利。
寧德時代指出,本次增資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寧波普勤時代投資建設印度尼西亞動力電池產業鏈項目,有助于推動項目按期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司在鋰電新能源產業的戰略布局,保障公司上游關鍵資源和原材料供應,降低公司生產成本,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規劃。
本次增資標的寧波普勤時代全體股東均以同等對價同比例現金增資,本次增資暨關聯交易價格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資后,寧波普勤時代仍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不會導致公司合并報表范圍發生變更,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帶來不利影響。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寧德時代的保薦機構,對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事項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1、上述事項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各股東均以現金方式以同等對價同比例增資,增資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2、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資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的要求。綜上,保薦機構對寧德時代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資暨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