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11月11日,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準確把握綠色保險的內涵及意義、充分認識建立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的重要性、分步驟有序推進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
綠色保險,是指保險業在環境資源保護與社會治理、綠色產業運行和綠色生活消費等方面提供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持等經濟行為的統稱。負債端包括保險機構圍繞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提供的保險產品和服務;資產端包括保險資金在綠色產業進行的投資。
《通知》明確,按照重點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則,《統計制度》僅統計綠色保險負債端業務。
《通知》指出,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制度可系統、全面地呈現保險業務在推動綠色發展方面的功能作用,促進行業對已開展綠色保險業務的統計管理,提升綠色保險業務質量,引導行業持續加強對綠色發展各細分領域保險業務的創新。各公司應高度重視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準確把握綠色保險定義及其內涵,緊密圍繞綠色發展理念,高質量地做好綠色保險業務統計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應于2022年12月起按月開展試報送,試報送階段報送《綠色保險業務統計表》的全國數據。自2023年7月起,各公司正式報送《綠色保險業務統計表》的全國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數據。
除此之外,《通知》還指出,各公司要加強綠色保險能力建設,強化綠色保險業務數據治理,優化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對綠色保險產品、綠色產業客戶和綠色保險標的的識別及管理機制。為做好正式報送準備工作,自2023年1月起各公司應對服務綠色產業客戶的保險業務進行標識。
各公司應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數據一經上報,不得隨意修改。數據存在錯報、遲報、瞞報、漏報等情況的,銀保監會將視情況采取監管措施,嚴肅追究公司及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