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1月18日電 據湖南省住建廳消息,日前,湖南省住建廳發布《湖南省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將被列入黑名單。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該管理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征求意見稿所稱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嚴重失信名單(以下簡稱“失信黑名單”)管理,是指房地產主管部門將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損害公眾利益,引發惡劣社會反響的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列入失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實施信用約束、聯合懲戒的活動。
征求意見稿所稱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是指在湖南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的房地產開發、物業服務、房地產中介等企業或機構及相關執(從)業人員。湖南省住建廳負責全省失信黑名單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市(州)縣(市)失信黑名單管理工作。市(州)縣(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地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負責本地區失信黑名單的認定、上報、實施聯合懲戒和協調監管工作。
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房地產中介企業,征求意見稿分別規定了相應會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情形。
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情形包括:未及時履行法定責任,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業主或使用人群體持續上訪的;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以認購、認籌、預訂、排號、售卡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誠意金等費用;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一房多賣(抵),損害購房人合法權益;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法定義務、加重購房人責任、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銷售價等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將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的;未依法履行商品房保修責任,情節嚴重的;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給業主造成損失,拒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服務用房,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物業服務企業相關情形包括:未及時履行法定責任或合同義務,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業主或使用人群體持續上訪的;不履行法定責任或合同義務,嚴重損害業主或使用人權益,造成業主或使用人群體持續上訪的;物業服務合同依法終止后,未按規定退出物業服務項目,經相關部門協調,仍拒不退出或不移交相關資料的;在招投標活動中,有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機關處罰的;擅自將一個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業務一并委托給他人的;套取、挪用專項維修資金的。
房地產中介企業按照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房地產估價師)分別進行規定。
其中,房地產經紀機構相關情形包括: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的;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不符合住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費用的;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的;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以及為買受人墊付首付或者以分期等形式變相墊付首付的;為依法不得銷售、出租的住房提供經紀服務的;未經當事人同意,以當事人名義簽訂銷售合同、住房租賃合同的;泄露或者不當使用客戶信息的;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的。
房地產評估機構(房地產估價師)相關情形包括:冒用其他機構(他人)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或允許其他機構(他人)以本機構(本人)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的;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房地產估價報告;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法受到責令停業、責令停止從業以外處罰的;擅自轉讓受托的估價業務,造成嚴重影響的;嚴重違反房地產評估規范和標準的。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了幾種通用情形,包括:拒絕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被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的;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作出判決或決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執行等嚴重失信行為的;列入失信黑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相關責任人;其他應當列入失信黑名單的嚴重失信行為。
征求意見稿明確,對列入失信黑名單的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給予以下聯合懲戒措施:不列入各類免檢、免審事項范圍;暫停其相關資質、備案登記的評審,對已取得資質證書、備案登記證書的,進行實地符合性審查,依法依規對其資質、備案登記作撤銷或降級處理;限制參與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及管理服務的投標活動;限制取得房地產項目開發規劃選址許可、施工許可、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等;取消參加住建系統評先評優資格;約談主要負責人,對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強制進行相關業務培訓;禁止懲戒對象在法定期限內擔任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已經擔任的依法責令辦理變更登記;依法對懲戒對象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發現有新的失信行為的,依法依規在自由裁量范圍內從重處罰;其他可以采取的懲戒措施。
征求意見稿規定,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作為認定主體,在認定失信黑名單之前應當履行告知程序;當事人有異議的,可在收到告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出異議,認定主體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核實,經核實無誤的,應當出具認定書,并送達當事人。認定書應當包括當事人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身份證號碼)、列入日期、列入事由、列入依據、權利救濟的期限和途徑、移出條件和程序,作出決定的機關名稱。當事人對刑事判決提起再審或對行政處罰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應當暫停認定。
據悉,失信黑名單公布有效期為2年,自公布之日起開始計算,原認定失信懲戒期限長于2年的或生效的法律文書中處罰期限長于2年的,從其規定。房地產市場經營主體在失信黑名單有效期限內如果發生新的嚴重失信行為的,失信黑名單有效期限在原期限上延長1年。(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