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營報
11月4日,名筑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名筑建工”)發布聲明稱,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天金所”)和鑫儀商業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儀保理”)聯合掛牌轉讓的“鑫儀佛山綠島湖應收賬款項目”,其底層資產系虛假合同。
《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第三方財富機構仍繼續將上述資產包裝成在天金所備案登記的產品,向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
頗為蹊蹺的是,產品的打款賬戶系上述資產的摘牌方、項目管理人北京數融互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數融互聯”),而金交所產品通常系通過交易所結算或直接打款給融資方。
記者注意到,除了底層資產可能存在瑕疵和爭議外,有業內人士還進一步指出,“商業保理公司通過金交所融入資金并不合規。”
受讓方已摘牌
天金所回復本報記者稱,該底層資產已在中登網進行登記,后由機構受讓方數融互聯于2020年6月4日摘牌。
今年5月,天金所披露了“鑫儀佛山綠島湖應收賬款”的資產轉讓公告。目前其官網的“資產交易”項下仍可搜索到這一項目信息。
根據天金所官網披露的信息,相關的應收賬款債權總額17.5億元,掛牌價格10億元。該項目得到了2000多人圍觀,且有意向受讓人,并于2020年6月4日結束掛牌。
上述項目的底層資產是一筆正常保理類應收賬款債權。具體情況為:名筑建工由于綠島湖壹號項目地塊三、地塊五施工而形成一筆17.5億元的未到期應收賬款,應付方(債務人)為佛山信財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正是綠島湖項目的開發商。
據披露,名筑建工將全部應收賬款轉讓給鑫儀保理,轉讓對價為10億元。隨后,鑫儀保理通過天金所掛牌轉讓該筆資產。
“我們通過金交所看到公告,以公司實際在運作的項目對外進行融資,后來經過鑒定,公章確實不是我們公司的。”近日,名筑建工法務部門某工作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已就此事向公安機關報案。
11月4日,名筑建工在官網、微信公眾號發布了開頭提及的聲明,并稱,公司并不知情、更未參與佛山保理項目,從未簽署任何與項目有關的保理相關文件;轉讓公告系有不法分子盜用公司名義、虛構交易事實、私刻公司和信財置業印章、偽造施工合同,并使用私刻印章與鑫儀保理簽訂了保理業務合同。
據名筑建工介紹,其已于7月27日向佛山保理項目發行方天金所、項目資產轉讓方鑫儀保理、項目管理人(摘牌方)數融互聯、項目投資顧問上海浦秦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秦風資管”)寄送律師函并要求停止項目。
就上述項目底層是否虛假合同、有無收到律師函等情況,天金所的項目經理則表示,“不清楚具體情況”,并向記者提供了鑫儀保理的聯系方式。
對此,鑫儀保理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初,融資方找到鑫儀保理,委托其去交易所掛牌融資。最初提供的底層資產是廣州一個房地產開發項目,后來換成了佛山綠島湖項目。
“名筑建工出公告說虛假合同,那么有可能鑫儀保理的明保理是虛假的,或者被人詐騙了。”上海某商業保理公司高管表示,管理規范的商業保理底層資產真實性判斷主要有三方面:合同、發票、歷史交易記錄、銀行流水等必須檢查、不能出錯;風控人員要對債權人和債務人做現場盡職調查,詢問業務情況和保理意向;必須現場蓋章和簽字。
“受年初疫情影響,鑫儀保理沒有進行實地盡調。資產、合同等一系列材料都由融資方提供,當時合同蓋章有‘雙錄’。”上述負責人還表示,后來融資方的資金團隊換人,新團隊不認這個項目,所以6月初我們就已經把項目撤下。
針對上述項目的爭議,天金所回復本報記者稱,該底層資產已在中登網進行登記,后由機構受讓方數融互聯于2020年6月4日摘牌。
誰在募資?
頗為蹊蹺的是,募集資金的打款賬戶的戶名為“北京數融互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也就是說,項目款項打給項目管理人、摘牌方。
需要關注的是,目前仍有第三方財富機構以上述項目為名,向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
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產品推薦資料顯示,“鑫儀佛山綠島湖應收賬款項目(國富民強FS39-18)”,備案機構為天金所。該產品募資總規模10億元,產品期限為18個月,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存續期間不可提前要求兌付亦不可轉讓。
上述產品的起投金額為10萬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10%~11%。若加上第三方財富公司渠道費用等,該筆融資成本可達
13%~15%。
事實上,諸如此類金交所產品,通常的做法是:先通過地方金交所登記備案或掛牌轉讓資產,再由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或有限合伙企業等第三方機構摘牌受讓,最后通過第三方財富機構向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
記者注意到,市場上為上述產品募資的機構主要為:浦秦風資管、國林興業(青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林興業資管”)和其他第三方財富機構。
天眼查顯示,浦秦風資管成立于2014年9月,法人代表張翠花,實繳資本為1137.81萬元,股東為北京金谷興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國林興業資管成立于2014年3月,法人代表劉杰,無實繳資本,股東為青島國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頗為蹊蹺的是,募集資金的打款賬戶的戶名為“北京數融互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也就是說,項目款項打給項目管理人、摘牌方。
某金交所業務人員對記者指出:若是直接打款給項目管理人很少見,“十個項目九個半有問題”。這樣很容易發生道德風險,很難保證錢到底去哪兒,有沒有到達融資方? 并且,這還可能會出現超募,涉嫌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據記者了解,場內交易需要經過交易所結算賬戶,場外交易通常直接打款給融資方。
“為了規避業務風險,目前金交所產品主要是線下募集資金,大部分交易所不參與其中。”某金交所受訪內部人士表示,盡管如此,當前地方融資平臺、房企等的非標融資需求得不到滿足,所以地方交易場所的資產掛牌轉讓業務仍有利可圖。
根據天金所的收費標準,資產轉讓公告費最低1000元;交易掛牌費200~500元/宗;競價服務費和交易手續費則按交易額分段累計收費。
此外,一位從事某金交所掛牌服務的人士則透露,當前信托、私募受限,再加上金交所行業清理整頓壓降通道業務規模,所以通道費率也在大幅提高,從原來的1‰~2‰變為3‰~5‰。
業務合規性待考
事實上,監管要求,地方金交所不得違規輸血房地產。
上述受訪保理公司高管對本報記者強調,“商業保理公司通過金交所融入資金的業務是不合規的。”
2019年10月,銀保監會下發的《關于加強商業保理企業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商業保理企業不得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資產管理機構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融入資金。
對此,鑫儀保理受訪人士則認為,“核心是保理公司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或機構資金。所以還是可以在交易場所轉讓資產的,但紅線是不得向投資者募集資金,只能一對一、面向單一機構轉讓。至于后續資產再賣給誰或者怎么交易,這就跟保理公司沒有關系。”
此外,本報記者還注意到,天金所官網上所轉讓的資產大多為地方城投平臺或國企、房地產企業等公司的應收賬款、債權資產。
比如,以名筑建工搜索的資產轉讓公告共有12筆,債權總額超過20億元,轉讓價格總額為19.2億元,轉讓方為福建萬眾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陽光投資有限公司。
而除了“鑫儀佛山綠島湖應收賬款項目”外,本報記者注意到,天金所官網上,鑫儀保理另有三筆應收賬款債權資產記錄,分別是:鑫儀保理山海灣1號、鑫儀北京源墅工程應收賬款和鑫儀成都中新路尚住宅小區應收賬款項目,底層資產均為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施工工程所形成的應收賬款。
“類似業務本質上是房企繞道金交所進行非標融資。”一位熟悉房企融資業務的人士告訴記者,對房企而言,這么做的好處,一是這屬于表外融資,不會增加負債率;二是純信用融資,無需抵押物。
事實上,監管要求,地方金交所不得違規輸血房地產。本報此前曾報道,監管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和風險處置工作的通知》(清整辦函〔2020〕14號)(以下簡稱“《通知》”)。
據知情人士透露,《通知》要求,金交所不得與互聯網金融企業、房地產等國家限制或有特定規范要求的企業(平臺),及融資性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違規開展業務。
此外,監管還強調,金交所要嚴守業務邊界,不得以登記、備案等名義參與其他機構違規發行和銷售金融產品等活動。
就上述資產轉讓項目的業務性質、對底層資產的審查風控以及業務合規性等問題,天金所并未作出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