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9日訊(記者 常實 曾薔)中國銀保監會官網于昨日公布了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對浙江富陽農商行開出的一張罰單。該罰單顯示,浙江富陽農商行因信貸業務管控嚴重不審慎,該行所發放的貸款部分資金用于購買該行股權等四項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罰款175萬元,同時,該行董事長丁松茂、相關責任人孫文芽均被警告,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0年10月26日。
就浙江富陽農商行此次被罰具體來看,主要涉及股權管理不到位,未審查發現新入股的投資人及其關聯方實際持股比例超過5%;信貸業務管控嚴重不審慎,該行所發放的貸款部分資金用于購買該行股權;信貸業務管控嚴重不審慎,貸款形成大額損失;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
董事長丁松茂對浙江富陽農商行股權管理不到位,未審查發現新入股的投資人及其關聯方實際持股比例超過5%和信貸業務管控嚴重不審慎,本行所發放的貸款部分資金用于購買本行股權的違規行為負責,被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
相關責任人孫文芽對浙江富陽農商行信貸業務管控嚴重不審慎,貸款形成大額損失的違規行為負責,被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警告。
公開資料顯示,浙江富陽農商行于2015年5月18日掛牌成立,由浙江富陽農村合作銀行整體改制而來,注冊資本8.27億元。至2018年末,共有員工910人,營業網點79家,其中1個營業部、18家支行、4家二級支行、46家分理處、10家儲蓄所,機構網點環繞全區、遍及城鄉。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官網,丁松茂為浙江富陽農商行第二任董事長,馬富華為該行第一任董事長。2017年11月15日,中國銀監會浙江監管局核準了丁松茂為浙江富陽農商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