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綜合
來源:金融時報
面對金融創新 監管如何把握好“平衡術”
張末冬
不存在沒有風險的金融創新,有創新就需要有監管。金融監管是門“平衡術”,促發展與防風險應如何平衡的問題,近日再度引發社會思考。
科技的發展使得更多數據被運用到金融領域,部分互聯網機構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上相較于傳統金融機構具有顯著優勢,擁有龐大的客戶群體與渠道能力。同時,依靠“鯰魚效應”,近幾年來傳統金融機構亦創新不斷。可以說,中國金融行業對科技的運用程度以及產生的效力,在全世界都處于領先水平。
金融創新帶來的利好毋庸置疑。但也必須看到,隨著技術發展,新的金融風險開始產生。同時,金融科技的跨界化、去中介、分布式、智能化等特點,也給現有金融監管體系帶來了重大的挑戰。
金融風險具有高傳染性,所以,除鼓勵創新外,監管必須考慮金融業務的風險及各種溢出效應。金融行業中體系最龐大的銀行,一頭連著實體經濟,一頭連著老百姓,穩定性尤為重要,不可妄下“放松監管”的結論。創新應該有邊界,而邊界在哪里,依然值得探索。
正如財政部副部長鄒加怡所言,任何事情都是利弊相生的。金融科技并沒有改變依靠信用、使用杠桿的金融本質,要“防止金融科技誘導過度的金融消費,防止金融科技成為規避監管、非法套利的手段,防止金融科技助長贏者通吃的壟斷”。
從近幾年行業發展和監管機構的革新來看,監管要提升監管能力,強化監管效率,根據經濟及行業變化隨時調整監管,而不能因此認為監管不重要、不合時宜,不能因為看到創新帶來的好處,就忽略監管在背后的“保駕護航”。
監管也的確在根據行業發展情況進行實時調整。國際上,面對疫情沖擊,巴塞爾協議Ⅲ實施期適度放寬,對當前穩定經濟和恢復增長起到積極作用。國內,對影子銀行的監管及時跟上,并給予行業一定時間來調整。另外,疫情之后,監管也推出分類、適時、階段性政策。不過,隨著經濟復蘇,金融領域也會進入上升通道,加杠桿等情況值得警惕。
對于創新之后的監管,近期有專業人士提到,對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監管主要包括完善對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監管框架,加強對金融消費者與投資者的保護,加強反壟斷監管,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并加強國際監管協調等。這些想必也是經過深思熟慮以及參考國際上的經驗所得。當然,是否照此執行,還須進一步調研與論證。
監管科技應該是一個有效手段,對此,各國監管當局都還在探索中。但顯然,就當下的情況來說,監管科技還在萌芽狀態,也沒有其他手段能夠做到“以不變應萬變”。
必須強調,幾次金融危機帶來的教訓慘痛,足以提醒后來者金融風險意味著什么。當然,不能因為害怕風險而束縛創新的手腳,反之,亦不能為了創新不顧風險與后果。資本天生具有逐利的特性,金融創新與加強監管并重,應是當下應堅守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