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15日訊(記者里豫 鄧玉蕊)中國證監會安徽證監局近期公布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安徽健安潤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在私募基金管理中存在五大問題,被責令整改。
中國證監會安徽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0〕12號顯示,安徽健安潤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在私募基金管理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嚴格按照基金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運作。
二、制度不健全、合規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三、未對投資者是否滿足合格投資者標準進行實質性評估。
四、未對私募基金進行風險評級。未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風險揭示書內容與所管理私募基金類型不匹配。
五、未及時更新登記備案的管理人及從業人員信息。
上述情況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十二條、十六條、十七條、二十五條的規定。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安徽健安潤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資料顯示,安徽健安潤華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成立于2015年8月19日,大股東為安徽健安潤華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0%。而安徽健安潤華投資有限公司是安徽潤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