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銀保監局印發《關于規范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押品管理的通知》,引導在京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規范押品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押品的風險緩釋功能,有效防控信用風險。
近年來,北京銀保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部分機構押品融資業務存在個別押品集中度過高、押品盡職調查不審慎、抵押手續辦理流程不嚴謹等問題。特別是個別機構所接受押品被證實造假,反映出其押品管理和內部控制存在嚴重缺陷。
通知重點明確了部分風險突出押品的管理要求。一是明確房地產類押品審查要求。針對房地產抵押融資業務中出現的由“假配偶”“假丈母娘”在抵押合同上簽字等房產權屬人身份造假、擔保意愿不真實的情況,要求落實“親見親簽”,同時采用技術手段核實權屬人身份真實性。
二是明確實物貴金屬質押業務風控環節操作要求。針對近期發生的“假黃金”事件,要求自主開展檢測鑒定、入庫保管等關鍵環節工作,或接受經國務院批準或同意設立的交易所托管的貴金屬作為質押物。
三是明確金融質押品審查與管理要求。針對現金等價物、股票等金融質押品的“變相套利”作用,要求對現金等價物質押融資業務加強資金用途審查,對上市公司股票類押品審慎設定“質押率”和“上市公司股東質押股票占其持有該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率”兩個比率上限。
四是明確應收賬款類押品調查要求。針對常見的“假合同”“假發票”“假確權”等現象,要求采用多種手段驗證應收賬款真實性,不得僅進行形式審核。
五是明確實物押品管理要求。針對存貨等實物押品“重復質押”“假物流”等問題,鼓勵使用技術手段核驗實物押品的真實性和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