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建議:加強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相關立法
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13日發布報告稱,中國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總體水平偏低,僅有個別公司達到“及格線”。
《中國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報告2015》顯示,2014年中國2514家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指數整體偏低,以100分為滿分計算,最大值61.31分,最小值24.12分,平均值僅為44.62分,及格的企業(60分及以上)只有4家,及格率只有0.16%。
報告顯示,從行業看,金融業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水平最高,但指數值并不高。與此同時,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水平略高于非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但差別不大。總體來看,中國上市公司中小投資者決策與監督權以及收益權均處于很低水平。
報告認為,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與公司績效顯著正向相關,即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保護有利于提升公司績效,加強對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提高公司智力水平,可以激發中小投資者的投資熱情,降低公司資本成本,有利于提升公司績效。同時,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有利于企業股權融資,能夠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無論是國有控股公司還是非國有控股公司,這種關系都存在。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夠提高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水平,監管部門應引導上市公司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逐步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加強與中小投資者的溝通。
北京師范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華認為,應加強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相關立法,通過累積投票、網絡股東大會、單獨計票、國有相對控股、提高獨董比例、實施中小投資者滿意度調查制度等有效措施,降低中小投資者行權成本,以落實中小投資者的決策權和監督權,應通過提高公司的信息缺失成本、加大股東集體訴訟和索賠以及內幕交易處罰等方面的立法,優化中小投資者維權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的收益權,通過強制分紅和股利分配,防止過度吹捧市值管理,健全保障收益權的制度安排,以加強中小投資者投資信心,實現資本市場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