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 李東華
宋先生在今年5月份通過上海賞利投資有限公司,用150萬的本金,融資600萬,在恒生電子開發的HOMS系統內炒股,6月3日,在資金還有730多萬時,賬號突然被鎖。事后宋先生僅從賞利公司拿回本金60余萬,并被告知當時是被系統強行平倉。
宋先生隨后將中間商賞利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鞠某告上法庭,索賠損失92萬余元。
昨天,該案在浦東法院開庭。據悉,這是今年以來,上海開審的首起涉及強行平倉糾紛案。
損失本金20%賬戶被封
今年初,宋先生選擇了位于漢口路華盛大廈的上海賞利投資有限公司進行融資。宋先生選擇的是4倍杠桿,出資本金150萬,配資后可操作資金達到750萬,一個月支付利息12萬。
根據宋先生與賞利公司簽訂的《證券配資合作協議》中的操作規則,在雙方資金到位后,賞利公司向宋先生提供第三方平臺恒生電子開發的HOMS 系統的證券賬號、密碼。并對各類股票及購買倉位進行了約定。其中特別注明,當證券賬戶中,宋先生的本金低于90萬時,賞利公司會給出安全警示。當本金低于75萬時,賞利公司有權單方面向第三方平臺對賬戶強制平倉。
5月20日,宋先生正式開始操作炒股。在短短幾天時間內,最高峰時,賬戶內的資金一度漲到了800多萬,隨后一路下跌。
6月3日上午,宋先生正常登錄賬號進行股票賣買。據其回億,當時資金總量約在730萬。當天下午,他準備再次進入賬戶時,發現密碼失效,賬戶無法使用。宋先生隨后馬上聯系賞利公司,對于為何賬戶被封,對方向第三方進行了解后解釋是,系統進行了強行平倉。約一個月后,宋先生從賞利公司處拿回本金60余萬。
缺交易信息案情難還原
宋先生認為,平倉的指令是賞利公司自做主張的行為,違反了當初所簽協議的約定,從而導致了他的損失。同時宋先生認為,當初雙方簽訂的《證券配資合作協議》,風險管理協議違反了國家強制性規定,屬于無效協議。而且當初150萬本金及12萬元利息是直接匯到了鞠某的個人銀行賬戶上面,訴求賞利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鞠某歸還他其余本金,共計92萬余元。
昨天上午,該案在浦東法院開庭。兩方就融資及被強行平倉的事實沒有疑議。面對宋先生的訴求,鞠某及賞利公司的代理律師認為,當初簽訂合同宋先生是充分考慮了其中的風險,是其本人的真實意愿,合同是有效的,強制平倉是第三方HOMS系統的行為,跟賞利公司無關。
記者注意到,在庭審中雙方均有提供證據不足的方面,賞利公司認為平倉是第三方HOMS 的行為,但賞利公司卻無法提供賬戶的明細資料及相關操作數據。宋先生方雖然強調當時賬戶中還有730萬元(本金130萬+600萬融資金額)時被封號,但也沒能提供直接證據證明。
賞利公司方曾拿著法庭的調查令找到開發HOMS 系統的公司恒生電子,希望對方提供宋先生賬戶的相關交易信息,但遇阻。在庭審最后,賞利公司代表律師稱,強制平倉是眾所周知的原因而造成的,這種情況是鞠某及賞利公司遠遠無法把控的,他建議宋先生能將恒生電子追加為第三被告,這樣容易更清楚地還原實際案情。
法庭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