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實上,個稅改革的思路已經在一些領域推開:比如,在現行3500元起征點和三險一金扣除的基礎上,今年起我國已經在31個城市試點商業健康保險扣除政策,下一步還將開展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再比如,9月22日,財政部、國稅總局聯合下發《 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將科技成果股權激勵兩步納稅合并成一步納稅,納稅比例從40%左右下降至20%。
據了解,當前世界范圍內個稅都是寬稅基、普遍納稅,美國個稅占稅收比重約45%,而我國2015年個稅總額為8616億元,占稅收的比重只有6.3%,即使考慮到我國目前間接稅為主的現實國情,這一占比依然過低,在發揮調節收入、解決分配不公方面的作用不突出。
在張連起看來,個稅改革的過程中,如何保證稅收能夠應收盡收,同時不挫傷中等收入群體積極性,這非常重要。“寬稅基、普稅制也不意味著工薪階層要多交稅,目前我國個稅稅率有9個級次,下一步還需要進一步簡并稅率級次,同時,低級別也就是處于一、二級的稅率要調低,增加高收入人群稅負,讓中等收入階層增加獲得感。”
總體來說,張連起認為,個稅改革要提速破題,也要確保精準改善民生。一是確保多項所得收入盡快綜合,個人的納稅信用號要趕緊落地。二是合理抵扣要加速破題。“要兼顧信息系統水平、稅收征管能力以及相關執行和監管的成本,修法先行,分步推進。”他說,將再教育支出列入專項抵扣的可行性比較高,同時可以有效提高勞動者的素質,長遠來說也有利于增加收入增加稅源。此外,在世界范圍看,實行綜合個人所得稅制的國家,個人所得稅均實行納稅人自行申報制度,我國目前主要通過單位代扣代繳的方式征收,未來,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的同時,逐步建立起個人申報機制也會是大勢所趨。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考慮到現實征管條件,個稅改革難以一蹴而就。漸進推進是合理路徑:先破題落地,實現針對高收入階層的綜合征收,再不斷擴大個稅在稅收中的比重,最終使個稅成為稅制體系中的重要稅種。在他看來,個稅改革最為重要的是征管模式的變化,“與現行的征收流轉稅不同,個稅是直接面向自然納稅人,因此征管模式會有大的轉變,這也會帶來我國整個管理方式的變化,會帶來社會治理方式的協調統一”。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看來,個稅改革不是孤立的,和整個稅制甚至整個財稅體制、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息息相關。本輪個稅改革社會期待很高,應該嚴格通過立法程序,通過法律給大眾合理的期待,降低執法風險,緩解大眾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