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財務與金融系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孟慶斌就“世界一流企業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研究,并完成《世界一流企業評價體系與中國上市公司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發展[WED]指數研究》報告。
本研究采用定性加定量的遴選模式,以符合國際標準并兼顧中國特色的SUPER模型為框架,從“產品卓越、品牌卓著、創新領先和治理現代”四個維度,根據過往國內外成果積累以及企業發展實踐經驗,聯合國家部委、知名高校、行業學會、咨詢公司、企業界專家、學者通過研討、歸納并構建出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并利用2012-2021年上市企業數據對指標體系進行測算和驗證,為引導和培育世界一流企業提供理論和實踐參考。
世界一流企業的界定和背景
世界級企業(The world-class enterprises)的概念最早被Newman & Chen提出,他們認為,世界級企業往往符合規模合理、產品優質、服務周到、管理柔性化等特征;能夠遵循國際市場秩序,具有保持核心競爭力的能力,且能在國內外市場中參與到國際級企業之間的競爭[1]。此后,美國《商業詞典》、《財富》雜志、湯森路透等商業媒體以及麥肯錫、德勤、羅蘭貝格、波士頓等咨詢機構紛紛對“世界一流企業”進行了界定。
將中國企業培育成世界一流企業既需要遵循國際慣例,借鑒國外優秀經驗,又需要充分考慮中國國情,探索一條適合自身特點、反映本土特色的世界一流企業發展之路。
早在2012年,國務院國資委就提出了世界一流企業需要具備的13項要素[2],為國有企業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指明了方向,具體包括:(1)建立起規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2)主業突出,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3)自主創新能力強,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4)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具有明顯優勢;(5)國際化經營與運作能力較強,跨國指數較高;(6)擁有國際知名品牌;(7)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與較強的盈利能力;(8)內部改革適應國際競爭要求,激勵約束機制健全;(9)集中有效的集團管控模式;(10)風險管理體系完善,擁有較強風險管控能力;(11)管理信息化處于較高水平;(12)重視領導力建設,建立起學習型組織;(13)具有先進獨特的企業文化和較強的社會責任。
2022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指導意見》(下文簡稱為《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建設一批產品卓越、品牌卓著、創新領先、治理現代的世界一流企業”[3]的目標,為中國企業向世界一流企業邁進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也為如何評價世界一流企業提供了判斷標準。
圍繞這16字方針,本研究認為,世界一流企業是指在特定的行業或業務領域內,持續保持全球領先的產品競爭力、品牌影響力、創新驅動力,具有良好治理結構、獲得廣泛認可并成為其他企業學習標桿的企業。
世界一流企業評價的SUPER模型
基于《意見》所概括的對世界一流企業特征以及評價標準,本研究提出世界一流企業評價的SUPER模型。
其中,“S”即“產品卓越”(Superior product),“U”即“品牌卓著”(Uppermost brand),“P”即“創新領先”(Perfect innovation),“E”即“治理現代”(Effective governance),“R”即“參與者”(Racer),代表著每一家奮斗在勇創世界一流企業之路上的企業,這5個首字母組成在一起,構成“SUPER”一詞,英文之意為“超級”,與“世界一流企業”所強調的“一流”高度吻合。
前四個字母分別對應《意見》所提出的四個方面 -- 產品卓越、品牌卓著、創新領先、治理現代。第五個字母“R”強調的是:中國企業要想躋身世界一流企業之列,需要勇于、敢于、善于以“參與者”的姿態,躬身入局,在全球舞臺上與同行業企業展開同臺競技。
圖1 世界一流企業評價的SUPER模型
“SUPER模型”對世界一流企業的評價,實現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平衡:
首先,動因指標與結果指標之間的平衡。創新與治理維度屬于動因指標,產品與品牌維度屬于結果指標。企業在創新上持續、高效投入,在治理上約束、激勵到位,必然會提升產品的性能、品質、市場競爭力以及品牌的知名度、認同度。
其次,外部群體與內部群體之間的平衡。產品與品牌維度側重于企業在外部群體中的影響力,創新與治理維度則是由內部群體決定的。
再次,長期指標與短期指標之間的平衡。產品維度側重于市場占有率、盈利能力等反映企業當前績效水平的指標,而品牌、創新與治理維度則側重于成立年限、研發投入、研發產出、股權結構、董事會構成及高管配置等反映或影響企業長期績效水平的指標。
最后,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之間的平衡。產品、品牌維度以財務指標的衡量為主,輔以一定的非財務指標,創新與治理維度則更多地關注非財務指標。
世界一流企業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本研究采用定性加定量的遴選模式,來構建世界一流企業評價指標體系。具體而言,針對產品卓越、品牌卓著、創新領先、治理現代這4個一級指標,根據過往成果積累以及企業發展實踐經驗,首先提出了一個涵蓋80余個具體指標的評價體系。
在此基礎上,2022年5-11月,來自國家部委、知名高校、行業學會、咨詢公司、企業界的專家、學者近50人次召開了4次座談會,進一步優化了相應的二級指標與三級指標,得出了一個包括9個二級指標、53個三級指標的評價體系。
由于不同指標之間存在強弱不一的相關性,本研究利用中國上市公司數據定量考察了各指標的重要性程度。同時,考慮到指標數據不全的問題,研究對重要性程度不高及數據不全的指標予以刪除,最終得出了涵蓋4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38個三級指標在內的世界一流企業評價指標體系。
在具體指標選取的過程中,本研究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則。
(1)可比性原則:用相對精煉的指標體系準確反映出世界一流企業的綜合特征和整體狀況,各指標在不同行業的企業、不同所有制的企業、國內外企業之間具有較強的可比性。
(2)導向性原則:各指標具有較強的導向性,能夠清晰地指引企業未來在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進程中具體的努力方向。
(3)系統性原則:各指標之間要有特定的邏輯關系,每一特征由一組指標構成,各指標之間既相互獨立,又彼此聯系,共同構成一個有機統一體。
(4)動態性原則:要衡量世界一流企業的長期發展狀況,就需要采用能夠反映較長時間跨度的相關指標。因此,指標的選擇要充分考慮到動態變化的特點,引入時間維度指標。
(5)可操作性原則:評價指標應盡可能清晰明了,能夠量化的應量化,不能量化的應盡可能明確,以減少歧義。所有指標均需要考慮資料搜集的便利程度。
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發展指數的測算與分析
本研究利用中國2012-2021年上市交易的所有公司在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進程中的發展指數進行了測量。在計算過程中,按照證監會行業分類方法,剔除企業過少和綜合類行業,總共得到47個行業,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發展指數排名前300公司總得分見圖2。總體而言,2012-2021年這10年間,得益于我國工業化的基本完成、國民經濟的成長,總得分呈現出上升趨勢。
圖2 中國上市公司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發展指數排名前300公司總得分
此外,本研究還利用計算得到的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發展指數從高到低選取前300家公司,考察其市場表現(見圖3)。10年來,發展指數排名靠前的300家公司與滬深300之間產生了超過400%的超額收益,而發展指數排名前300公司的表現能夠遠超滬深300,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本研究所測算的中國上市公司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發展指數具有較強的可信度。
圖3 中國上市公司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發展指數排名前300公司與滬深300的凈值對比
最后,孟慶斌教授表示,對于中國企業而言,建設世界一流企業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工程。客觀來講,對其發展進程的評價也一定是階段性、演進式、多元化的,本報告也必將經歷不斷的迭代過程,希望該研究能夠貢獻中國人民大學商學學科的智慧,幫助中國企業標定自己在建設世界一流企業進程中的相對位置,從而更好地確定未來的努力方向。接下來,我們還將在評價體系當中引入國際企業,以期更全面地幫助國內企業明確與世界一流企業之間的差距和優勢,在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征程中走得更順、更快、更穩。
更多詳情,請參見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官網,原文鏈接:https://ee.rmbs.ruc.edu.cn/cmscontent/1273.html
參考文獻:
[1] Newman,W. H.,M. J. Chen. World-Class Enterprises:Resource Conversion and Balanced Integration,Challenges for Global Enterprise in the 21st Century[C]. Academy of Management National Meetings,1999.
[2] 國務院國資委.做強做優中央企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要素指引[Z].2013.
[3] 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 加強基礎學科人才培養[N].人民日報,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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