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處理決定。網絡截圖
財政部關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處理決定。網絡截圖。
9日晚間,力帆股份發布公告稱,其子公司收到財政部處理決定,公司共有2395 輛新能源汽車不符合相關申報條件,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約1.14億元,中央財政將不予補助,同時取消其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資格。
力帆2395輛新能源汽車不符合申報條件被取消補貼
今日晚間,力帆股份發布公告稱,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財政部下發的《財政部關于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處理決定》。
該處理決定稱,2016年2月至3月,財政部組織檢查組對力帆乘用車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截至檢查日,公司申報的2015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1353輛車電池芯數量小于公告數量,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1328輛車電池單體生產企業與《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車輛重復統計因素,共計2395輛不符合申報條件,涉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1408萬元。
上述行為違反了《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試點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和《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第二條的有關規定。
針對上述問題,根據相關規定,對力帆乘用車上述2395輛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不予補助,并取消該公司2016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預撥資格。
力帆股份方面表示,這一處理決定不影響公司2016年度銷售的新能源汽車在銷售后繼續依法申請取得新能源汽車補貼,但短期內仍會對公司產生一定資金壓力。
同時,上述2395輛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不予補助,將可能導致對公司自2015 年始至2016年上半年的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等主要財務指標進行追溯調整。其中,對2015年度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涉及減少約為4689萬元,對2016年度營業收入及稅前利潤涉及減少約為6719萬元。
公開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力帆的營業收入為50.748億元,同比增長0.23%,凈利潤為1.78億元,同比下降12.84%。8月份的最新產銷數據顯示,力帆股份新能源汽車銷售8月同比減少18.39%。
國家嚴查新能源汽車“騙補”現象多家車企被通報
今年以來,部分車企被曝光出通過數據造假,騙取國家財政補貼,隨后,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以及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核查工作的通知》,通過自查與現場督查的方式,調查全部車輛生產企業以及新能源汽車運營企業(含公交、客運、專用車等)、租賃企業、企事業單位等新能源汽車用戶,全面核查財政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新能源汽車生產與使用情況。
2016年9月8日,財政部在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報中,點名了吉姆西、蘇州金龍、五洲龍、奇瑞萬達、少林客車五家典型問題企業。五家企業累計騙取中央財政補貼資金超過10億元,涉及虛假申報或已申報未完工車輛達3500輛。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在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對新能源汽車的財政補貼政策打問號,“騙補貼、低效率,都出現在這里”。他認為,對新能源汽車不同的產業政策要進行區分,分別進行評估和改善。歸根結底是回到一句話,要盡可能以市場對資源的配置為主導,同時結合政府的產業政策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