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9月15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2018年以來,各地按照《關于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持續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推動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同步規范配套服務價格行為,取得了積極明顯成效。但從各方面反映看,一些地方仍存在部分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偏高,景區配套服務價格不合理,經營者隨意漲價、強制捆綁消費等情況。為鞏固前期治理工作成果,保證《指導意見》明確的任務目標全面深入落實,切實做好中秋、國慶期間景區價格管理工作,我國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回頭看”。“回頭看”的時間是2021年9到10月,重點任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是否完善。
本地區所有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是否全面建立了科學合理的定價機制和成本監審(調查)制度。景區門票定價成本范圍是否規范,并嚴格限定在游覽區域范圍內維持正常運營所需的支出。是否已建立景區門票價格定期評估調整機制,以及景區運營情況、收支監管和信息公開制度。
(二)景區門票價格是否已切實降低。
對本地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是否實現了成本調查監審和價格評估調整全覆蓋。對門票價格水平較高、群眾反映強烈的景區,是否已切實降價并執行到位。
(三)景區配套服務價格是否合理。
對景區內競爭不充分的交通車、纜車、游船、停車等配套服務,是否依法納入了政府定價管理。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是否已在開展成本調查或監審基礎上,合理制定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是否存在價格明顯“虛高”的情況。
(四)景區價格行為是否規范。
是否存在社會輿論反映強烈的強制乘坐交通工具、通過大門前移等方式不合理收取過路費等違規收費,以及“高定價大折扣”等行為。存在上述情況的,是否已移送或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糾正。
(五)門票價格減免政策是否執行到位。
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是否按照國家及各地的有關規定,對現役軍人、殘疾軍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學生、殘疾人、宗教人士等提供門票減免優待。紅色旅游景點、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是否按規定對學生等群體的參觀予以優惠。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一旦發現不按規定執行政府定價、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捆綁銷售、強制消費、不執行優惠政策、隨意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采取措施,依法嚴厲處理,切實維護兩節期間旅游市場價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