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證監會將《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修訂為,
「投資者依法享有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買入的股票的權益。滬深股通投資者不包括內地投資者。」自規則實施之日起,香港經紀商不得再為內地投資者新開通滬深股通交易權限。
政策實施之日起1年為過渡期:過渡期內,存量內地投資者可繼續通過滬深股通買賣A 股;過渡期結束后,存量投資者不得再通過滬深股通主動買入A 股,所持A 股可繼續賣出,無持股內地投資者的交易權限由香港經紀商及時注銷。
證監會此舉旨在從嚴監管「假外資」。我們自2018年以來便通過港交所披露的托管機構將北向資金拆分為外資銀行(配置盤)、外資券商(交易盤)以及中資機構(可能包含「假外資」)。
具體而言,(1)通過外資銀行買賣A股的主要是長線投資者(如海外養老金、主權財富基金等)被稱為配置型外資,其偏好長期持有A股優質資產;
(2)通過外資券商買賣A股的主要是短線投資者(如海外對沖基金等),被稱為交易型外資,其交易頻率和換手率顯著高于配置盤,多通過外資券商的PB系統托管;
(3)一部分內地資金繞道香港、借助陸股通來投資A股標的(港股更容易加杠桿且利率更低、監管環境相對更寬松),而這部分資金大多托管于中資(內資和港臺)的銀行或券商,其交易頻率高于配置型和交易型外資,這部分資金中包含「假外資」的概率比其他兩類更大。
從三類資金占比來看,北向資金以配置盤為主且占比穩步提升,交易盤持續回落,中資機構占比不大。截止12月17日,三類資金持股市值分別為2.16萬億、4847億、971億,占全部北向資金的比重為78.8%、17.66%、3.54%。
并且,近些年來,配置盤占比穩步提升,交易盤占比持續回落,中資機構占比維持穩定,在5%以內。且證監會提及「假外資」交易金額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因此「假外資」規模并不大。
從凈流入規模來看,配置盤仍是北向資金的主力。截止12月17日,2020年至今配置盤、交易盤、中資機構累計凈流入規模分別為6854.1億、-247.5億、-0.28億。
分年度來看,2020年,配置盤、交易盤、中資機構分別凈流入2713.9億、-526.0億、50.7億;2021年(截止12月17日),配置盤、交易盤、中資機構分別凈流入4140.2億、278.5億、-50.9億。因此,配置盤是外資的加倉主力,其次是交易盤,中資機構占比較低。
因此,從總量來看,「假外資」體量有限,從嚴監管有助于進一步凸顯北向資金的「真外資」屬性。
(1)從持股占比來看,可能包含「假外資」的中資機構的持股占比僅為 3.54%。
(2)從成交占比來看,證監會提及目前此類交易總體規模不大,交易金額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
(3)從凈流入規模來看,截止12月17日,最近兩年中資機構累計凈流入規模為-0.28億元,相比于配置盤6854億的凈流入,中資機構的流入規模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4)從開戶情況來看,這部分資金大多處于「休眠」狀態,投資者數量約有170 萬名,但大部分無實際交易,近三年有北向交易的內地投資者約有3.9 萬名。
(5)從過渡時間來看,證監會給與本次政策1年的時間為過渡期,并允許存量內地投資者在過渡期內繼續通過滬深股通買賣A股。「假外資」體量有限,從嚴監管有助于進一步消除北向資金中的「噪音」,更好地凸顯其「真外資」屬性。
行業層面,由于中資機構占比較低,因此對各行業影響有限。盡管證監會給予了一年的過渡期,但仍然不排除內地投資者提前開始減持行為,因此,基于存量持倉的絕對規模、各行業三類資金持倉占比和對行業影響力這三個視角,對可能含有「假外資」的中資機構行業持倉情況進行分析。
總的來看,中資機構持有行業的絕對規模不高、各行業主要是由配置盤與交易盤主導、中資機構持倉占各行業流通市值也均在6個點以內,且中資機構并非都是「假外資」 ,因此對行業的影響也較為有限。
(1)各行業絕對持倉規模視角,截止12月17日,中資機構前五大重倉行業分別為食品飲料(103.3億)、醫藥生物(99.3億)、電氣設備(97億)、電子(89.2億)和有色金屬(60.5億)。
(2)各行業三類資金持倉占比視角,中資機構在商業貿易、國防軍工、有色金屬、建筑裝飾和通信上的持倉在三類外資中的比重較高,分別為15.4%、14.8%、8.9%、8%、6.8%。
(3)各行業持倉占行業流通市值比重視角,中資機構對綜合、休閑服務、商業貿易、鋼鐵和輕工制造的影響較大,持倉規模占行業流通市值的比重為5.72%、3.31%、3.01%、2.39%、1.16%。
編輯/R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