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又一限購漏洞被堵上了。
7月23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發布《關于加強住房贈與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為進一步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在住房限購政策執行中,該住房自轉移登記之日起5年內仍記入贈與人擁有住房套數。
通知強調,受贈人應符合國家和本市住房限購政策,對贈與當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購政策的,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

而在此之前,利用住房贈與獲得高積分搖號機會和變相規避限購政策的可操作空間較大。
如通過贈與方式,業主減少房產數量進而獲得首套購房資格,且此類房東有部分是社保繳納年限較長,在新房市場上積分優勢頗強的“社保巨子”,認購新盤及入圍搖中的概率較強。
以首個“滿分盤”復興瓏御為例,在其112.8的滿分故事中,供應的47套房源一共入圍了61組購房者,其中59組為60分+221月社保的滿分選手,僅有2組為繳納220個月社保。
加上套均2500萬的總價,便可簡單勾勒出這批購房者畫像:上海戶口、已婚、無房戶、5年內無購房記錄且繳納的社保年限均在18年又4個月以上的中產階級。毫無疑問,這些條件令多數新上海買房客難以企及。
面對這些動輒上百月的社保要求,今年5月,有博士在上海領導信箱中留言稱,“積分新政之前,我們尚且能夠擁有認籌的資格,憑運氣搖號購房,然而新政出臺之后,我們居然連入圍搖號的資格都失去了。”博士在信中直指社保巨子擾亂市場“很多人利用新政策的漏洞,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過戶給父母、子女、其他親友或者代持人,搖身一變成為了擁有高積分的‘無房戶’,以達到投資炒房的目的”。

除此之外,部分不具備購房資格的受讓人還通過贈與變相繞過限購審查。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未補漏洞之前,亂象以各種形式存在于配偶之間的房屋贈與、直系親屬之間的房屋贈與、產權共有人之間的房屋贈與、房東和下家之間的房屋贈與等。而此類交易,往往又有各類中介撮合,嚴重干擾了市場交易秩序、破壞了交易的公平性。“在此前的種種操作中,出現了很多不公平性,架空了限購政策,影響了‘房住不炒’精神的落實。”
事實上,早在半年前,市場上便有消息稱,上海1·22樓市調控新政落地后,購房者在三年內有過贈予行為,被贈予的房源仍然算在購房者的名下。彼時,官方工作人員回應“上海對房屋贈予沒有新規定”。
在此期間,雖然沒有明確出臺新規,但已有新盤在認購過程中實行這一方針。
今年5月認購的弘久新弘北外灘項目在計分規則中明確規定,認購對象在2021年1月22日(含)后贈予他人的住房,仍計入認購對象名下。
如今,靴子終于落地。
實際上,多個城市已經注意到這一政策漏洞。
今年1月,杭州市發布最新樓市調控,規定將杭州市限購范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據易居研究院統計,目前全國至少有包括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寧波、長沙、鄭州和佛山8個重點城市落實了住房贈與納入限購的政策。
嚴躍進指出,這兩年,各地對于限購政策的執行總體到位,尤其是對于人才購房、企業購房等進行了管控,嚴肅了限購紀律,真正促進限購精神的落實。從后續政策演變看,一些房價過熱城市將遵循“房住不炒”精神、完善限購政策,真正促進政策的穩定性和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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