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國土資源部12月23日召開《自然資源統(tǒng)一確權登記辦法(試行)》新聞發(fā)布會,針對浙江溫州當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國土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明確指出,國土資源部和住建部會商后回復,可以采用“兩不一正常”的過渡性辦法處理,即不需要提出續(xù)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xù)。
對不少人來說,這消息無疑熨帖人心。之前因為所持土地證上標注著20年到期,沒有得到住宅用地使用權的自動續(xù)期,有些溫州市民只能擁有“地上權益”即房屋使用權,但“土地使用權”卻空蕩無著。如果要買賣二手房,也會因為這個法定條件“先天不足”,無法正常完成交易。
其實,在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上,“自動續(xù)期”本來于法有據,這明確寫進了《物權法》第149條。問題是,對應當如何續(xù)期,現行法規(guī)沒有給出明晰說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雖也為有償續(xù)費留下了尾巴——“經批準準予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可也沒明確土地出讓金繳納標準,由此也造成了現實中的“各表一枝”。
如今,有了涉事部委表態(tài)以及“紅頭復函”,溫州那些20年產權的住宅產權如何續(xù)期的難題,已迎刃而解。而“不收取費用”,堪稱利好。之前,一度傳言,溫州當地續(xù)期的條件是“繳納占房價總額約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盡管后來被辟謠,卻總讓不少人提心吊膽。而按照2004年深圳市《到期房產續(xù)期若干規(guī)定》,補繳地價數額為公告基準地價的35%,補交地價一次性交付,續(xù)期費用不菲。
當然,“兩不一正?!弊龇ㄒ灿小疤厥绿剞k”的過渡色彩。從對象上看,針對的只是溫州一地,對于擁有50年、70年房屋產權的各地民眾來說,怎么續(xù)期仍無答案;從效力上看,它僅是具體行政行為,還稱不上“制度安排”。
就此看,顯然要將“兩不一正?!钡倪^渡性辦法帶給民眾的明確預期,延續(xù)到對住宅產權續(xù)期的制度設計上。
畢竟,無論對民眾還是社會,“穩(wěn)定預期”就是信心保障。11月底出臺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中,就提出了“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xù)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wěn)定預期”。
這里的法律安排,顯然不應是自搞一套的“拔羊毛”,也不能止步于“領導表態(tài)”和“紅頭復函”,而是通過科學民主的立法,主動回應“自動續(xù)期”“不收取費用”等公眾關切,更新涵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規(guī)的現代土地制度體系。
這也得跟房產稅可能開征等政策背景結合。隨著未來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密集到期,要求以現行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式來繳納“續(xù)期費”,不科學。目前很多國家都開征了房產稅,既增加所有權人保有成本,也保持土地所有權人的利益。我國將來若推出房產稅,也必須理順房產稅與土地出讓金的關系,要傾向于給民眾方便和減輕負擔,也避免重復征繳。
說到底,在頗具善意的“兩不一正?!边^渡性辦法外,必須用科學精確的制度設計,實現“有恒產者有恒心”,也托舉起民眾對物權的長久“穩(wěn)定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