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網站23日公布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披露了一批整改數據。截至2016年10月底,整改問題金額共計1605億元,對3229人進行責任追究;通過整改,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等共計976億元。下一步,審計署將進一步加大整改推進力度。
【整改問題金額1605億促挽回損失等共計976億】
審計結果公告指出,從整改結果看,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大部分得到糾正,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依法進行了處理處分。截至2016年10月底,整改問題金額共計1605億元,整改率為84.5%,處理處分3229人次;通過整改,促進增收節支和挽回損失等共計976億元。
【中央部門預算執行整改問題金額共計76.4億元】
截至2016年10月底,有關部門整改違反財經制度規定問題金額共計76.4億元、整改率為98.6%,制定完善財務預算、經費管理、內部監督等方面制度64項。
對重復申報項目或多報人數等取得財政資金的問題,通過將資金上繳國庫、歸還原資金渠道、調減預算等方式整改6205.43萬元。對財政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問題,通過收回借款、歸還原資金渠道、上繳國庫等方式整改2.43億元。對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政府采購不規范等問題,通過歸還原資金渠道、加快竣工決算等方式整改59.47億元。對利用部門權力或影響力取得收入的問題,清退收費1034.04萬元。
因公出國(境)方面,退回多收取的團組費用35.06萬元和由企事業單位承擔的費用104.5萬元,調整賬目涉及30.61萬元。公務用車方面,長期無償占用的其他單位車輛已全部歸還,將超標準購置的車輛拍賣、清退或封存,并嚴格公務用車運行費用預算管理。公務接待方面,退回超標準列支、轉嫁其他單位的接待費63.66萬元。會議費方面,退回超預算、超標準及由其他單位承擔的會議費65.24萬元。
【中央財政管理農林水務補助金整改涉13.11億】
對用虛假資料、違規多頭申報等獲得中央投資補助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在清理收回2340萬元上繳國庫的同時,采取列入“黑名單”等方式,對相關項目單位和企業予以懲戒;對農林水事務補助資金被騙取、侵占或損失浪費的問題,通過追回或盤活相關資金、嚴肅追責問責、建立健全制度等方式進行了整改,涉及金額13.11億元。
【追繳國企違規支出及挽回損失等共計50.9億】
審計結果公告指出,對國有企業經營成果不實和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從業規定的問題,基本得到整改,追繳違法所得、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公款消費支出以及挽回或避免損失共計50.9億元,處理763人次。
【各地追回被套取等資金12億 1965人次受處分】
各地追回被套取、侵占或損失浪費等資金12億元,其中扶貧資金1.15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8.23億元、工傷保險基金7529.95萬元、農林水資金2.2億元,并騰退收回住房、調整取消保障資格10.58萬戶(套);盤活閑置資金333.29億元,其中扶貧資金7.88億元(占93.5%)、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325.41億元(占68%);整改工傷保險基金財務管理不規范問題1.21億元(占49.4%)。其余相關問題資金已作出清理、撥付或清收計劃,正在抓緊實施。
截至2016年10月底,各地有1965人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1591人,扶貧資金涉及153人次,農林水資金涉及211人次。
【3229人被追責最終問責力度會更大】
今年問責追責力度進一步加大。有關部門在糾正處理審計發現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過程中,對3229人進行了責任追究,還通過列入“黑名單”、限制申報資金等方式加大對相關單位的懲戒力度。同時,考慮到一些問題尚在進一步梳理和整改落實中,一些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部門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尚在履行有關法定程序,最終的問責力度將會更大。
(原標題:2015年中央預算執行等審計:促挽回損失等達976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