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消委會公布上月消費投訴情況。數據顯示,2016年11月,廣東省消委會共接待來訪、接受投訴咨詢1401人次,環比上升13.4%;投訴量是之前日均投訴量的近3倍。其中,銷售服務類投訴增長11倍。廣東省消委會表示,京東違約問題突出且處理消極,有消費者購買20件T恤只收到8件。而淘寶平臺經營者則疑似出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化妝品。
銷售服務類投訴增長11倍
來自消委會的數據顯示,2016年11月,廣東省消委會共接待來訪、接受投訴咨詢1401人次,環比上升13.4%。據統計,以“雙十一”為界線,11月1~10日省消委會共接到消費投訴84件,11月11~30日投訴增至448件。經對比,“雙十一”開始后的日均投訴量是之前日均投訴量的2.67倍。
省消委會經過對“雙十一”前后數據比較發現,銷售服務類、日用商品類和電子電器類等與網購密切相關類別的投訴,有較明顯的增長。銷售服務類11月前十天共接到投訴9件,“雙十一”之后接到投訴108件,增長11倍。
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主要投訴問題包括,消費者購買的商品商家不發貨、商家承諾的優惠不落實及其他銷售方面問題的投訴。
買20件T恤只收到8件,京東平臺僅補償10元
消費者伍先生在京東第三方賣家“A21時尚專賣店”購買了20件T恤,簽收時驗貨卻發現只有8件T恤。消費者馬上聯系商家客服,客服稱消費者只購買了4件T恤,另外4件還是商家“好心”送的。消費者進一步與客服溝通,客服最終承認消費者購買的是20件,商家僅發了8件的事實,但拒絕補發剩余的12件T恤。消費者只好向省消委會投訴。省消委會與京東及第三方賣家溝通,但京東遲遲未回復,在省消委會的再三催促下,京東最終只同意補償1000京豆(相當于10元抵用券)給消費者。而第三方賣家東莞市潮品秀服飾有限公司回復稱當時是因系統問題導致價格標注錯誤,消費者購買20件T恤的金額實際只夠買4件,為了表示對消費者的補償,又加贈了4件,對消費者其他要求則無法滿足。
對此,廣東省消委會表示,賣家應對其發布的商品要約信息負責,因錯誤標價產生的不利后果也應自行承擔。京東在調解過程中,態度消極,拖延處理,對第三方賣家監管不到位,最后給出的10元賠償方案也與消費者的損失相去甚遠,遠未盡到自己的法定義務和責任。
淘寶賣家疑出售不符標準化妝品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省消委會11月共收到8件關于“殺雞牌祛痘萬能膏”的投訴。部分消費者從2014年就開始購買使用廣州姬紗兒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殺雞牌祛痘萬能膏”。
據悉,11月28日,媒體報道了某萬能祛痘膏含有三種國家禁止添加的物質,導致消費者臉部紅腫過敏的新聞。部分消費者看到報道后,認為曝光的就是自己所購買的“殺雞牌祛痘萬能膏”,消費者遂向省消委會投訴。
經了解,該公司網店已被警方查封,人員也被警方控制,消費者提供的兩個商家的聯系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的狀態。省消委會將相關情況通報了淘寶平臺,并提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要求。目前,淘寶回復已對該店鋪進行了封店處理,同時凍結了經營者的支付寶賬戶,仍在交易的消費者可以申請退款;店鋪開店時繳納的1000元保證金及經營者支付寶余額已全部賠付給了消費者,未得到賠付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報警或尋求其他途徑維權。
數據
●11月省消委會共接待來訪、接受投訴咨詢1401人次,環比上升13.4%。
●其中,11月1~10日消費投訴84件
●11月11~30消費投訴增至448件
●銷售服務類11月前十天共接到投訴9件
●“雙十一”之后接到投訴10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