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主席項俊波13日在保監會召開的專題會議上表示,保險業要成為國家發展的穩定器,做金融安全的維護者,不做金融風險的制造者。堅守行業本色,充分發揮保險資金的長期投資優勢,成為國家金融安全穩定的基石。保險業要成為實體經濟的助推器,成為“脫虛向實”的助推器。保險資金一定要做長期資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資金炒作者。要成為中國制造的助推器。保險業助推中國制造,就是要做善意的財務投資者,不做敵意的收購控制者。
項俊波表示,要全面落實“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要求,正確把握保險業的定位和發展方向,筑牢從嚴監管和防范風險的防線,統一認識,明確方向,查找問題,嚴肅法紀,切實把全行業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保險業發展的要求和部署上來,使保險業發展的成果惠及更廣大的人民群眾。
近幾年來,保險業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要清醒地看到,行業在快速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暴露出一些新的問題,部分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方面資產負債不匹配,集中舉牌、跨領域跨境并購,投資激進,少數公司虛假出資和虛假增資追求快速擴張,一些公司股東結構、治理結構亟待優化。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表現在市場主體對保險經營規律的把握存在偏差,對金融市場風險的認識還不到位;另一方面,監管自身的理念、規則、力度也有待強化。
項俊波強調,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和勇氣,打贏從嚴監管和防范風險攻堅戰。一是堅守“保險業姓保、保監會姓監”不動搖。要分清保障與投資屬性的主次。保障是保險業根本功能,投資是輔助功能,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必須服務和服從于保障,決不能本末倒置。要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穩健投資,起到支持實體經濟、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作用。
二是從嚴從重監管,切實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監管。保險資金運用必須把握審慎穩健、服務主業的總體要求,把握好三個原則:投資標的應當以固定收益類產品為主、股權等非固定收益類產品為輔;股權投資應當以財務投資為主、戰略投資為輔;少量的戰略投資應當以參股為主。努力做資本市場的友好投資人,絕不能讓保險機構成為眾皆側目的野蠻人,也不能讓保險資金成為資本市場的“泥石流”。
下一步,保險監管將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不變,更加注重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引導保險資金堅守主業、服務實體經濟、守住風險底線。一要健全監管體系。持續加強保險資金運用事中事后監管,強化信息披露、內部控制、分類監管等手段,進一步規范保險資金投向、范圍、
方式、信息披露和關聯交易等。二要加強現場檢查。查實查深查透違規問題和風險隱患,堅決剎住保險資金運用的歪風邪氣。特別是對個別保險機構在股票市場“快進快出”的投機行為,采取針對性措施切實加以規范。三要強化資產負債匹配監管。研究制定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標準,開展定期執行情況的評估,促進保險公司承保和投資協調運轉、資產和負債良性互動。四要加強境外投資監管。嚴格控制保險資金對外投資節奏和重點,進一步明確境外投資的資質條件以及境外重大股權投資的行業范圍和投資運作標準,規范內保外貸、境外發債融資等方式開展境外投資,防范個別機構激進投資行為帶來的風險隱患。五要加強監管協調。按照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加強與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的部門協作,在規范和約束保險公司一致行動人行為、跨市場類資管產品監管、規范杠桿收購行為等方面,強化監管協調,形成監管合力,防止監管套利,切實防范系統性風險。
三是完善規則,推動萬能險規范有序發展。一要加強制度約束。進一步改造萬能險業務規則、重塑萬能險發展生態,研究制定萬能險的經營門檻、業務資格、產品期限最低標準等一系列剛性約束,保證發展質量和發展方向。二要強化比例控制。對中短存續期產品實施更加嚴格的總量控制,研究制定在償二代框架下更高的資本約束,推進保險機構優化業務結構,鼓勵支持發展風險保障型和長期儲蓄型業務發展。對于落實不到位的保險公司,保監會將毫不手軟,嚴格采取停止接受新業務等嚴厲的監管措施。三要降低負債成本。對按規定需要審批的產品堅持更加嚴格審慎的原則,并根據市場利率情況必要時繼續降低審批利率的上限。同時,加大對備案產品的抽查力度,完善產品退出機制,引導保險機構逐步降低最低保證利率。四要嚴格壓力測試。研究制定出臺現金流管理和負債壓力測試制度,針對高現價產品占比高的公司加強窗口指導,進一步防范現金流和利差損風險。
項俊波表示,要解決公司治理缺陷和不足,進一步完善以治理架構、治理機制、透明度為三支柱的公司治理監管體系建設,切實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同時,劃出紅線,強化責任落實和追究。
(原標題:項俊波:保險業要做善意的財務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