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從深圳市國資委了解到,該委已制定“1+12”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系列制度文件。目前,改革實施方案已經深圳市委深改組審議原則通過,并按程序已上報深圳市政府。
據深圳特區報12月9日報道,“1+12”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系列制度文件中的“1”,即《關于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促進發展的實施方案》,主要對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深圳市屬國企改革進行通盤考慮、整體設計,系統闡述了深化國企改革的思路、原則、路徑、目標、任務和要求,是牽頭抓總的綱領性文件。
“12”即12項配套制度,涉及5個范疇,其中屬于厘清權責關系范疇的有權責清單、國企功能界定與分類、容錯機制3項;屬于經濟調整優化范疇的有國有資本結構調整與企業重組整合1項;屬于選人用人范疇的有領導人員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中小企業經營班子整體市場化選聘、專職外部董事、后備人才隊伍建設4項;屬于激勵約束范疇的有薪酬分配機制、管理層和核心骨干持股2項;屬于加強黨的領導范疇的有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章程增加黨建內容修訂指引2項。“1+12”文件囊括了當前改革發展亟需突破的重點環節和關鍵領域,充分體現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和耦合性。
已出臺和擬出臺的“1+12”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系列制度文件,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主要體現市場化、大創新、開放型、加強黨的領導四個特色。
“1+12”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系列制度文件的第一個特色是市場化。國資監管運營市場化,通過“一張清單、一個基金、三類平臺”,構建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運營體制。“一張清單”,即國資監管權責清單, 解決國資委和企業的權責邊界問題,將自主經營決策事項歸位于企業,同時加快國資委職能轉變。“一個基金”,即以1500億元規模的國資改革與戰略發展基金為牽引,進而形成5000億元規模的基金群,解決國資委市場化管資本的手段問題,為改革提供強大資金池和綜合金融支持。“三類平臺”,即根據國有資本的商業屬性、公共服務屬性、政府功能延伸三種不同屬性,搭建投資運營、公益類和功能類平臺來管好資本,充分發揮國有經濟的功能作用。
選人用人方面,將進一步職業化、專業化。以中小企業經營班子整體市場化選聘試點為切入點,基本實現商業類企業經營班子市場化選聘。另外,激勵約束方面,也實行市場化。
“1+12”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系列制度文件的第二特點是大創新。創新型城市是深圳的最核心定位,深圳國企要勇于作為;將實施圈層梯度推進戰略;實施一區多園戰略;實施增量突破戰略。
系列制度文件第三個特點是開放型。統籌國內外資源與市場,做強做優做大企業。推進大國資開放性并購重組;實施兩個走出去,搶抓“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和長江經濟帶三大國家戰略機遇,走出深圳、走向國際,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參與國際競爭,爭做深圳經驗和深圳模式輸出的生力軍。系列制度文件的第四個特色加強黨的領導。
據了解,未來國企改革發展十大任務已明確:一是明確功能定位,科學實施分類;二是構建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運營體制,三是實施“大國資”并購重組與資本運作戰略集中實施基金群戰略;四是大力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五是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走出去”戰略;六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七是深化市場化選人用人機制改革;八是大力推進激勵、約束和監督機制改革;九是加強和完善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
到2020年,國企業改革將實現“六大目標”:管資本為主的監管運營體制更加完善;產業布局持續優化;優勢企業集團競爭力更加突出;混合所有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現代企業制度更加完善健全;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
(原標題:深圳國企改革醞釀“大動作” 將推“1+12”系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