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為打造民營企業友好型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指明了方向。同時,我國產權保護理念與實踐可以輻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保護中資企業合法權益,也為優化當地產權保護法律環境提供中國經驗。
●產權問題不僅是法學命題,在經濟理論上,也是很重要的內容。產權制度不完善,市場經濟中各類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缺乏基礎,成為空中樓閣。將產權保護制度建設上升到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等同的高度,是一次巨大的進步。
●《意見》的發布意義重大而深遠,正確反映了“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意見》提出的“兩個嚴格區分”和“兩大財產處置原則”高屋建瓴。
中共中央國務院11月27日發布了《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簡稱《意見》)。在中國社科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和經濟參考報聯合主辦的雙月座談會上,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北京大學校長助理黃桂田、中國社科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迎秋等專家和企業家圍繞“完善產權保護,促進民營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發表了觀點。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打造民營企業友好型法治化營商環境
有恒產者有恒心。有恒產的前提是恒法、良法與善治?!兑庖姟窞榇蛟烀駹I企業友好型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指明了方向。
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意義重大。首先,保護產權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小康社會是民富國強的社會,要建成小康社會,必須打開民眾財富上升的通道,鼓勵勤勞致富。具體對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來說,應實現結構性減稅,對百姓要采取輕徭薄賦、放水養魚、藏富于民的政策。產權是市場經濟的起點與終點。要激勵人們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實現人生價值,追求幸福生活,離不開產權保護。
第二,全面保護產權有助于全面深化改革。要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企業必須成為“三去一降一補”的主體。理順國企產權代理關系,可以預防“窮廟富方丈”的內部控制人道德風險,遏制“仔賣爺田不心疼”的草率投資決策。民營企業及民營企業家享有穩定產權后,自然會第一時間去產能、去杠桿、去庫存、降成本、補足誠信短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雖已建立,但仍不完善,加強產權保護有助于增強市場理性,減少市場失靈。
第三,全面保護產權有助于全面依法治國。產權保護狀況如何是衡量國家法治化水準高低的試金石。全面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真正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產權保護是重要抓手。
第四,全面保護產權有助于全面從嚴治黨。大部分落馬的領導干部與踐踏產權有關。比如,一些國企高管貪污、侵占國有資產;一些官員向民營企業索賄受賄。產權保護有助于倒逼法治政府、誠信政府、勤勉政府、民本政府、厚德政府與服務型政府建設。
第五,全面保護產權有助于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全面保護產權之后,公民創造財富、積累財富、善待財富的積極性將像火山一樣爆發出來。
最后,全面保護產權有助于增強我國在全球治理格局中的話語權和領導力。我國產權保護的理念與實踐可以輻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既保護中資企業的合法權益,也為優化當地產權保護的法律環境提供中國經驗。
要突出產權保護的平等性與全面性。平等保護是對民營經濟最大、最好的保護。首先,平等保護的核心是地位平等、共同發展、公平競爭、互利合作、平等監管、平等保護。公有制企業與非公有制企業的法律地位平等、訴訟地位平等,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也平等。二是共同發展。我一直反對“國進民退”和“民進國退”說法。國進還是民進,是市場選擇的結果,而非政府政策預設的結果。第三,公平競爭。既要反對大企業包括國企、民企、跨國企業濫用壟斷優勢,遏制與限制中小企業競爭,同時也要拍蒼蠅,打擊虛假廣告、假冒偽劣等不公平競爭行為。第四,互利合作。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秘笈在于程序嚴謹、信息透明、對價公允。國企要鼓勵民企光明正大地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該評估的國有資產必須評估,該進場交易的股權必須進場交易。民企坦坦蕩蕩地支持國企改革合法有功,無需行賄與暗箱操作。第五,平等監管。無論是國企、民企還是外企,誰濫用壟斷優勢,就調查誰。最后,平等保護。誰有理保護誰,誰有證據保護誰,誰有法理依據保護誰。
恒產就是受法律全面保護的財產?!兑庖姟窂娬{,“保護產權不僅包括保護物權、債權、股權,也包括保護知識產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產權”。當前對民營企業家最重要的是股權。而股東資格的歸屬及股權代持最容易產生糾紛。民營企業家要在股權歸屬方面固化相關證據,如果確需他人代持股權,一定要選簽好代持協議,依法辦理公證。
依法妥善處理企業家的“原罪”問題。對企業家“原罪”問題,《意見》提及了涉及產權的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對于前者,要“堅持有錯必糾,抓緊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對涉及重大財產處置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申訴案件依法甄別,確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的錯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糾正并賠償當事人的損失”。對于后者,“要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最高法院11月29日發布了《關于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要求各高級法院加強對涉產權錯案冤案甄別糾正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辦公室統一歸口設置在審判監督庭。法院對涉及民企的各類冤假錯案,要知錯必改、凡錯必糾,依法糾偏,做到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要嚴格規范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意見》強調,“要進一步細化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財產處置規則,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相關強制措施”。這意味著,可采取、可不采取的強制措施堅決不采取;如果必須采取的,一定要盡量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金和往來賬戶,讓資金鏈盡量不斷裂,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企業家涉及刑事案件的,要區別民營企業家的合法財產和非法財產,非法財產可罰沒,合法財產不能動;要劃清民營企業家的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個人涉案時不能殃及企業財產,企業涉案時不能殃及股東個人財產;要區分企業家個人和其他家庭成員的個人財產。最后,涉案企業家的民事權利、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要也要區分。涉案企業家即使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其民事權利(包括股權及其中的表決權)也應受到尊重與保護。
要加強政府誠信建設。很多民營企業和地方政府簽訂了政府采購合同或招商引資合同后,新上任的領導以“新官不理舊賬”為借口,公然撕毀前任領導代表政府與企業或者投資者依法簽署的政府采購合同和招商引資合同,導致企業與投資者血本無歸。一些腐敗分子還發明了“關門打狗”的釣魚式招商引資新招數,導致外地商人進退維谷。倘若政府違約,民營企業可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各級政府不但不能侵害民營企業產權,還要加強產權行政保護力度,嚴懲侵害產權的不法行為,規范政府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的規范度、嚴格度、透明度與文明度。
北京大學校長助理黃桂田:不僅要保護基本產權也要保護派生性產權
產權問題不僅是法學命題,在經濟理論上,也是很重要的內容。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理論,將生產資料所有制視作社會生產關系的基礎。20世紀60年代在西方發展起來的新制度經濟學,將產權及其制度作為核心研究內容,認為產權及制度是決定和影響經濟發展的核心變量。
《意見》的第一句話講,“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文件中把產權制度及產權保護上升到如此高度,還是第一次。產權制度不完善,市場經濟中各類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缺乏基礎,成為空中樓閣。
要切實發揮各類經濟主體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積極性、創造性,就必須建立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產權制度。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權益,不是只保護一部分市場主體的權利,而是其他主體的權利也應得到保護。我們一直強調公有經濟的產權保護,強化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嚴防國有資產的失,但不能忽視非公有、國有產權主體的權益保障問題。
在國家的根本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對產權保護、市場經濟主體保護已有明確規定。《憲法》第一章第十五條規定“ 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那么,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各類經濟主體的權益如何對待?《憲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 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薄稇椃ā返谑l強調“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國家的和集體的財產”的同時,第十三條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對于外資,第十八條明確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允許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投資,同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進行各種形式的經濟合作。”“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經濟組織以及中外合資經營的企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它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p>
可以看出,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作為我國基本的經濟制度或經濟體制或資源配置方式進行了確定的同時,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各類市場經濟主體的基本權益明確規定國家要依照法律進行保護。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明確了改革的目標是建立有中國特色市場經濟體制以來,在市場主體的產權保護方面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然而,為什么近期又頒布《意見》?這說明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對市場經濟各類主體權益的有效保護還很欠缺,影響了經濟和社會發展,也制約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
應進一步明確的是,不僅要保護基本產權,而且也要保護由基本產權引發的派生性產權。其實,《意見》中提出的保護產權即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產權,都是屬于基本產權(即廣義“物權”)。產權主體所擁有的合法物權如果不能得到有效保護,不論在任何社會,在任何經濟體制,都屬于無序社會。
而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產權保護不僅僅是要保護基本產權,更重要的是如何保護系列派生性產權。
現實中,干擾和侵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揮正面作用的問題有三類:
第一,有合法身份并擁有基本產權的經濟活動主體在政府準入政策許可范圍內,已經有明文規定,所有合法的市場主體按機會均等原則都能進入的領域,但部分主體實際上難以或根本不能進入。也就是說,基本產權有保障,但參與市場活動的資格、機會即參與權利沒保障。
第二,在參與市場活動過程中的權益缺乏保障。市場活動過程也是對當事人之間的權益界定的過程,例如買賣雙方討價還價,簽訂合約,都屬于市場機制在發揮產權的界定作用。然而,現實中卻存在某種非市場力量,干預或直接界定當事人之間的權益分配。也就是說,盡管基本產權有保障,但在市場活動過程中的權益分配即產權界定沒保證。
第三,最終實際收入的持久保障問題。怎樣保證合法的市場主體在經濟活動結束后,能夠安心地長期持有合法收益所得,形成對收益安全的穩定預期,也是亟須解決的問題。
總之,將產權保護制度建設上升到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等同的高度,是一次巨大的進步。按照既定目標,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而能否把產權保護制度這個基石奠定扎實,則是問題的關鍵。
中國社科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劉迎秋:完善產權保護實現長期穩定發展
由黨中央和國務院共同發布這樣一個充滿法律用語、指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方向的指導性《意見》,改革開放30多年來,這還是第一次?!兑庖姟返陌l布意義重大而深遠。
首先,《意見》正確反映了“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第二,《意見》是當前條件下,全面穩定人心、穩定預期、糾正一些人對中國發展方向模糊認識的正面闡釋。
當前社會上存在三種模糊認識:一是把近年來我國收分配上出現的問題及其帶來的居民收入差距擴大問題歸罪為改革開放和鼓勵發展民營經濟;二是片面地把“堅持把國有企業搞好、把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不動搖”和“國有企業是壯大國家綜合實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須理直氣壯做強做優做大,不斷增強活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理解為要限制甚至否定民營經濟發展,搞所謂“國進民退”;三是曲解中央“不忘初心”的科學內涵。對于此類思潮,習總書記今年3月4日看望全國政協民建和工商聯界委員時,就曾明確指出“我國非公有制經濟,是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指引下發展起來的,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開辟出來的一條道路”。對此,我們始終沒有動搖過。黨的十八大以來,不僅認識還在不斷深化,而且進一步明確提出了“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更好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兑庖姟愤M一步正面詮釋和闡明了中央和國務院的一貫政策主張和不變的制度取向。
第三,《意見》還是在當前資本外流、經濟增速下降、民間投資降至歷史低點背景下,進一步從根本制度建設和法制角度力推中國經濟長期穩定、健康發展根本國策的莊嚴宣示。
第四,《意見》又是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科學體系研究及其基本理論研究的根本導向與基本遵循。
《意見》指出的“三大問題”切中時弊。
一是“國有產權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關系不夠清晰,存在內部人控制、關聯交易等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國有企業改革任重道遠,根本一條,就是所有者與代理人關系不夠清晰,大量存在內部人控制和關聯交易。完善產權保護,明晰產權歸屬,是實現權力平等、規則平等、機會平等的基本前提,更是深化國有企業使之真正成為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條件,實現資源配置市場決定和更好發展政府作用的可靠基礎。
二是“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現象時有發生”。長期以來民營企業財產受到侵犯后往往得不到有效保護,這也是民資外流、民投下降、民企衰落的根本原因,《意見》抓住了上述問題發生的根本癥結及深層原因。
三是“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侵權易發多發”。市場經濟越是發展、創新型國家建設越是加強、國際競爭越是激烈,在加強經濟產權保護的同時更要注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是推動我國從經濟大國走向經濟強國的必由之路,也是當前需要做好的現實難題。
《意見》提出的“兩個嚴格區分”和“兩大財產處置原則”高屋建瓴。
兩個嚴格區分是指:一是“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逼浜诵氖恰皩蓶|、企業經營管理者等自然人違法,在處置其個人財產時不任意牽連企業法人財產;對企業違法,在處置企業法人財產時不任意牽連股東、企業經營管理者個人合法財產?!倍恰皣栏駞^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這一區分的關鍵是做到“處置違法所得時不牽連合法財產。”
兩大財產處置原則:一是“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嚴禁有罪推定的原則”。這就從根本上有效避免了過去時有發生的“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錯誤作法及其帶來的深層危害。二是“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雖然不能說這就是對“原罪”諒解,但實際上明確告訴人們:必須“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p>
民營企業要增強信心、勇于擔當、奮進前行。
無論是過度的“公地”還是過度的“非公地”,都會帶來資源配置的“悲劇”。《意見》的下發再次表明,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與完善過程中,任何干擾“兩個毫不動搖”的說法和做法、任何干擾完善產權保護基本要求的觀點和看法,都違背了《全面深化改革決定》精神和黨中央一貫要求的,違背了黨中央的基本理念、基本認識、基本理論、基本主張、基本政策、基本路線和基本制度安排的。廣大民營企業家要以《意見》為指導,不為來自“左”或“右”的錯誤思潮所“忽悠”,不盲目、不迷失、不動搖,放寬心、鼓信心、下決心,重拾勇氣,重整士氣,重鼓干勁,重揚勇于擔當、敢于勝利的精神,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奮進前行,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原標題:完善產權保護穩定民營經濟發展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