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3日,蔣某某的母親因病去世,5歲的他便隨當時還沒有孩子的姨和姨夫生活至今,日常生活以及教育等全靠姨和姨夫料理、照顧。如今,姨和姨夫也已有了自已的孩子,已無太多的精力照顧他了。
多年來父親一直未盡撫養義務,出于無奈,蔣某某將父親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監護職責及撫養教育義務。
案件分到庭后,主辦法官為了改善這對父子關系,為他們今后能夠和睦相處打好基礎,便庭前組織雙方進行協商調解,耐心細致地做思想教育和疏導說服工作,最終蔣某主動向兒子道歉,承認了錯誤,并得到了兒子的諒解,他們愉快地離開了法院。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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