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4日從浙江寧波慈溪市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1起猥褻女童案進行一審判決,1名年過六旬的老漢因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女童,被該院以猥褻兒童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
值得注意的是,讓該老漢喪失本性的原因,竟是因為一時貪杯。據悉,被告人老王(化名),浙江寧波人。今年6月14日,老王夫妻去親家家里吃晚飯。席上,平時不怎么喝酒的老王一高興,貪杯多喝了白酒。至當晚7點左右,老王送老伴去附近廣場鍛煉身體,自己坐在一旁的長椅上等待。這時,旁邊一個正與弟弟妹妹嬉笑玩耍的女童映入眼簾,老王竟頭腦一熱,萌生去摸那個小女孩的荒唐念頭。他悄悄靠近小女孩身后,突然摟抱住她,并用手摳摸她下體。小女孩先是被嚇住,接著叫了起來,并用力反抗。老王放開了小女孩,并若無其事地走開了。
小女孩馬上回家告訴了父母,并帶著父母返回廣場找到了酒意未消的老王。女孩父親報了警,民警將老王傳喚至派出所進一步詢問查證。經醫院檢查,小女孩右小陰唇出血。
事發后,老王家屬態度誠懇地代為向女孩父母表達歉意,并自愿一次性拿出12萬元作為經濟補償。
念及老王平時并無不良惡跡,此次行為是酒后一時糊涂犯錯,女孩父母表示諒解。但他依舊難逃刑責,因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罪名成立,老王被一審判處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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